丁浩现在是个收破烂的。
丁浩以前是个农民,他的家在桃花沟里。
桃花沟在大山深处,很穷。桃花沟的姑娘都嫁去了山外,桃花沟成了有名的光棍村。
丁浩读过很多书,古书。丁浩是丁半仙带大的,丁半仙是个风水先生,自小就教他读了很多古书。丁浩十六岁的时候,丁半仙死了,丁家就剩下了他。
丁浩不想当光棍,所以在即将过二十岁生日的那个初秋,他决定出去闯一闯。他知道,只要他还在桃花沟住下去,那他就娶不到老婆,成为光棍儿就是这个山沟沟里男人的宿命。以前他不信这个宿命的,他一直觉得自己虽然算不上倾城绝世的美男子,但也是眉清目秀、英气勃勃的好青年;虽然不是关公关云长那样威武雄壮的盖世豪杰,但也是堂堂的七尺男儿;虽然没有曹孟德“东临碣石以观沧海”的万丈豪情,但也有一腔侠骨柔情……他一直相信:这样的一个男人,娶个老婆,不难!但是,自从丁半仙死后,桃花沟能走的人基本上都走光了,偌大的一个桃花沟就剩了不到二十个人了,所以,现在他不得不信这个宿命了。于是,丁浩遵古制为丁半仙守完三年孝之后,就离开了这个深山里的破落村子。
他来了得城,因为他听说得城“遍地都是黄金”,到了得城必有所得。
来了得城他才知道,得城是“遍地黄金”,那也不是谁都能捡的。
在来得城的火车上,他碰到了一个男人,男人叫苏三。
苏三是个四十来岁的精壮中年,穿着整洁,一脸忠厚。苏三是青山镇的,青山镇是里桃花沟最近的镇子。说起丁半仙,苏三是认识的。按照苏三的说法,“你爷爷对我们家有恩的”。虽然没有对丁浩讲具体是什么事儿,但是之后就对丁浩变非常热情了。
两人一路上喝喝酒聊聊天,到了得城,苏三就把他请到了家里。
苏三的家在城南,一套宽敞的三居室,家里还有个二十来岁的美貌女子。
“这是我老婆,”苏三得意地指了指女人对丁浩说,“大学生儿,漂亮,体贴。”
“呵呵,”丁浩傻傻地笑着,“漂亮,跟仙女儿似的。”
女人五官精致,身材高挑丰满,对于丁浩这个从小生活在山沟沟里连个年轻女人都见不着的山里娃来说,她就美得像个仙女儿。
“老苏,你们快洗洗手,可以吃饭了。”女人有些腼腆地笑了笑,招呼着。
三个小炒,炖了一锅排骨,色香味俱全,在丁浩看来这已经是极难得的美味了。
“阿浩,今后有什么打算?”几杯酒下肚,苏三问道。
“三哥,我以前就一直生活在桃花沟,到了得城还真就摸不着北了。”丁浩苦笑着,“走一步看一步吧。”
“阿浩,你别看得城这么大一城市,要真想在这站住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苏三说,“我十六岁就来了得城,帮过餐馆,进过厂子,上过工地,收过破烂……十六岁的小伙子熬成了中年大叔,好不容易才在这有了个家。”
“三哥,可能你也听说过我们桃花沟。”丁浩说,“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村里就没有谁家娶过媳妇儿。没有女人愿意嫁过去啊,沟里有几个姑娘吧,也都嫁到了外面,甚至有些女人在我们沟里成了家生了娃的,最后也跑了。你说我一个大小伙子,在哪里怎么呆得住?”
“呵呵,”苏三深以为然地举起杯,劝道:“兄弟,不说了,来喝酒,喝酒。”
丁浩端起杯,一饮而尽,诚恳地说:“三哥,我来得城真没有奢望什么,就是想能挣点钱,娶上个媳妇儿。”
苏三听得默然,沉吟了一阵,说:“既然三哥遇上了,怎么也得帮帮你。这样吧,我在东郊有个仓库,你先在那里安顿下来,至于工作的事儿我再想想办法。”
“谢谢三哥,”丁浩感激地说,“能有个落脚的地儿已经太好了。”
苏三说的仓库是他以前收破烂时租下来的。现在他已经不收破烂了,房子也空了下来,院子里有个二层小楼,出租了一些,余下的都空着。
丁浩四下打量着,仓库里堆着一些铁皮桶子,院子里,过道上也堆着一些破破烂烂的东西。
“这些东西,你帮我照看着,”苏三指着铁皮桶子说,“是些有用的东西,我想等价钱好了再出手。”
“要得,”丁浩点点头。
“这里还剩四五间房,你住哪间都行。”苏三带着丁浩楼上楼下地看了一遍,“房租就算了。”
“那怎么行,等我挣了钱就给你交上。”丁浩有些不好意思,奈何囊中羞涩,本来丁半仙是有些积蓄的,但是他去世的时候,丁浩给他办得热闹,也就花得差不多了。这几年托人说媒,虽然都没成,但钱没少花。
“我们兄弟也就不要说那些了,”苏三摆摆手,又指着院子一角,“那有辆三轮车还能用,我以前收破烂的时候剩下的,你要用得着就拿去。”
“三哥,你看我去收破烂,怎么样?”丁浩突然问道。
“行是行,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