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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多的哺乳动物莫过于人,熙熙攘攘的人群塞满了十字路口的南北路,南北方向的路边摆满各色各样的货物,最为繁华,整个镇子,生意人沿着十字路口的南北方向路,摆好摊子,这里没有城管之类的执法者,摊位先到先得,所有闲着的人、家里缺油盐酱醋的,都要在这一天出来置办东西。
天气不好今天比往常要热,大街上每个人的汗珠子,从毛孔里硬挤出来,湿哒哒的。热有热的好处,无论年轻的女人,还是年老的女人,她们都穿上了超短裤,露出各色各样的腿:长的、短的、黑的、白的、新鲜的、干巴的,各种奇葩的腿,仿佛这里不光展览货物,也展览腿。
有些奇怪的是,镇上的女人们几乎不穿短裙,出去见过大世面的“三爷”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关于短裤和短裙区别的演说,苏庄村的人民颇以为然,他道,“穿短裤者纯属于真正的道德败坏,露出大腿,摆明了是想勾引男人,却把真正的‘好地方’严实的裹住挡住,这就是空手套白狼了,不给狼肉吃,还想让狼办事,是真坏,透心坏!然而短裙者另当别论,是公平交易,各取所需,是周瑜打黄盖,咱们管不着。”
嘈杂、纷乱、防备,在拥挤的人群中蔓延,韩朗和父亲的性格很像,他不喜欢凑热闹,本来并不愿意来,可是想见到敏姐姐,镇子就这么大,只要她来,肯定就能见到。唐欢焦急得在人群中寻找着敏姐的身影,看到的却是一位位美女扭着腰肢逛来逛去,光着膀子的黑汉子晃来晃去,最终好像依靠着着吸引力,把他们相互拥挤,相互摩擦……如此混乱的集市根本就不是敏姐那样天仙般的女人该来的地方,不见到她也好,唐欢暗自叹息。
母亲推着“小鸟牌”车子行走的很慢,她好久都没出来看看太阳了,生活工作的沉重,像是一座山,压的人如畜生一般,不分黑白昼夜地在厂子里干活。家里有两辆代步工具,一辆是破旧的二手小鸟电动车,另一辆也是二手的摩托车,两辆车都是父亲在“东沙河”淘换来的,那是一个买卖偷盗车辆的地方,所有的“三只手”都在东沙河销脏,他们已经形成势力而且势力不小,对外宣称为“东沙帮”,风声紧他们化整为零,风声过了,又化零为整,据说在警队里已经安插卧底,掌握一切消息,极其狡猾,是为一方势力。
“喂,唐欢~唐欢~”一位背着桃木剑,仿佛读骑士小说入迷的没落绅士吉哈达,穿着红上衣的男青年喊着唐欢的名字,向他跑过来,“好久不见啊,咋了,你还认识我不?”
唐欢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原来是李哈达啊,是他小学同学,背着木剑不离身的李雷,“哈哈,怎么会不认识呢,李哈达,咱虽然六年没见了,但是我是认得你的木剑的。”
李哈达是唐欢给他起点外号,见到分别六年的同学,唐欢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眼前这人名叫李雷,是韩朗的小学同学,小时候大家都叫他神经病,因为此人常常背着一把木头做的剑,每次都放豪言将来救济天下,行侠仗义,却搞出不少乌龙事儿,与唐欢关系不错。
“你也来赶会吧,最近怎么样了,上学还是在哪里工作?”李雷出奇的热情,问东问西。“噢,还在上学,快高中毕业了,你呢?这些年怎么样,干什么呢。唐欢反问道。“哈哈,没干什么,就是瞎混,不提也罢,”
李雷故意打了一个马虎眼,“见到你真开心,我还有事,先走了,改个时间再聚。”“嗯好,我们有机会再聊,”老同学见面虽然很亲,可是终究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如果不是很投缘,很难促膝长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