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下:菊花坞里菊花庵,菊花庵住菊花仙。菊花仙人种菊枝,又献菊花当酒钱……”
陈群背诵着那首《菊花庵歌》,忽然发现,曹朋表情显得有些诡异。
他停下来,看着曹朋,半晌不语。
“好吧,这首诗正出自于我。”
曹朋忍不住,笑了。
这首诗,原本是他恶搞所为,不成想竟被人传唱。
只希望伯虎兄将来不要责备自己,再设法写出一首更好的诗词把。
陈群手指曹朋,大笑道:“我就说,这首诗的用词,颇让我感到熟悉。我所认识的人里面,似乎唯有你好以这等平和词句,暗藏蕴意……对了,那菊花仙果真美艳?你们是不是……”
“没有!”
曹朋立刻矢口否认。
“那咱们走吧。”
“现在就去?”
“怎么,难不成还要通知一下那位菊花仙人吗?”
看起来,陈群已经认定了,曹朋和那位菊花庵庵主,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想想也是,如果没有关联,曹朋又怎可能为一比丘赋诗?关键是,那比丘在雒阳颇有艳名,而曹朋年少风流,又有才华,所以他二人即便是有不清不楚的关系,也似乎在情理之中。
估计,不只是陈群这么想。
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会这么认为吧……曹朋觉得,自己有必要写封信给黄月英,把情况与黄月英解释一下,否则很容易闹出误会。
说实话,曹朋不是太想去菊花庵。
一方面是因为他想翻阅案牍,查找线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比丘尼媚态撩人,美艳不可方物。特别是岳关那种撩人风情,令曹朋印象深刻。自己也不是柳下惠,万一……岂不是对不起月英?
可陈群既然开口了,曹朋也不好拒绝。
内心里,未尝没有一点期盼,想要再见一见那位‘菊花仙’的心思。
当然了,这点心思当中,并不是欲望所致,更多的还是当初那首恶搞,让他多少有些愧疚。
因为在曹朋前世的时代里,‘菊花’可是别有内涵!
“既然大兄盛意相邀,小弟却之不恭。”
于是曹朋换了一身白裳,但后来想了想,又脱下来,转而一身青衫。
按照规矩,秋季着白衣,是一种习俗。比如陈群,就是一身白色博领大衫,行走间衣袂飘飞,颇有仙人之气。可曹朋却换了一身青色大裳,透出端庄之气。那这两年,身体越发强壮,所以配上青裳,更显英武。两人行出官衙,曹朋登上了陈群的马车,缓缓向城外行去。
“大兄,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嗯?”
“你莫要瞒我,我能感觉得出来,你有事情要问我。”
在马车上,曹朋突然开口。
陈群一怔,旋即苦笑。
“你这家伙,确是厉害。”
陈群想了想,问道:“你来也有三四天了,到底有什么打算?”
“打算?”
“是啊,你不是说,要给人颜色?”
曹朋沉默了!
透过车帘,他看了一眼车外。
陈群立刻明白过来,轻声道:“子方是我心腹,你大可放心。”
子方,名叫陈矩,是一名驭手,此时正在为陈群赶车。
他是陈偍的曾孙,比陈群小一辈儿。但年纪,却和陈群差不多大,今年又二十四五的样子。
既然陈群开口,那就说明,这个陈矩无需回避。
曹朋叹了一口气,“北衙的人,我信不过。”
“啊?”
“那些役隶,我不太相信。
远的不说,就拿库房着火这件事而言,我认为是内贼所为。当时北衙都在当值,那么多人却没有看到引火的贼子。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偶然走水……可明眼人就能看出,是故意为之。
如今北衙这些役隶巡兵,我一个都不信。
包括在内宅的厨娘,伙夫……我也全都信不过。这几天,我的饮食全部是由小鸾一手负责,任何人都不得插手其中。大兄,你想想看,这整个北衙都不得我信任,我又能如何作为?”
陈群闻听,脸色骤变。
由北衙,他联想到了自家的县衙。
到任以来,他并没有大肆更换役隶,许多役隶都是前任留下。
那么这些役隶,是否值得信任?
不过有一点好就是,陈群来到洛阳后,内宅的杂役和下人全都被换走。倒不是陈群小心谨慎,而是因为他本身就带着家臣奴仆。颍川荀氏,颍川陈氏,哪个不是名门望族?家里面岂能缺少家奴!陈群就任雒阳令,也是一个不小的官职。陈家人,也不可能怠慢了陈长文。
更不要说,荀氏女的家境尤甚于陈家。
曹朋见陈群沉思,于是劝慰道:“子曰:欲善其工,必先利其器。
大兄,你我这次来雒阳,都背负有重任,所以行事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