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龙载着凌霸天两人!翔于万米高空之上,云层之中,穿云破风,速度快如闪电,实在让紫烟珑快哉至极。
往下看去,只见万里河山清晰分明,胸中不由升出一股豪气,能!翔九天者,能有几人?真是快哉。
良久,紫烟珑才鼓起勇气道:“阿尔蒂斯是妖怪吗?”
凌霸天反问道:“在你心目中,妖怪是什么?”
紫烟珑思考一会儿,道:“我也说不清,只知道传说中的妖怪能人言,善变化,食人肉,吞血食,能够如同神仙一般腾云架雾,本领极大。”
凌霸天道:“阿尔蒂斯能人言,能腾云驾雾,食人肉吞血食嘛,在生前没少干,只是不会变化,你说他是不是妖怪?”
紫烟珑肯定地点了点头,道:“那肯定是妖怪了。”
凌霸天不由一笑,看着紫烟珑严肃的模样,哭笑不得,道:“那人和妖,有何区别?”
紫烟珑不思便答:“人是好人,妖是……”却又忽然停了下来,这才发现,就是她也不该怎么描述人与妖的区别。
“他们不过是大自然创造的物种而已,如同我们人一般,都是大自然的孩儿,天地间的任何一种生命,都有他存在的意义,世间中除了人这万灵之长外,还有着许多的智慧生命,你说猴算吗?那蚂蚁算不是生命呢?而巨龙,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有着不下于人类的智慧,也有着生命中几乎最强壮的体魄,但他们却有着极低的繁殖能力,你口中的妖,我想也莫过于此吧,在自然界中,还有许许多的奥妙不是我们能够理解的,自然的奇妙,我们只能一步步地探索,一步步地去发现……”
紫烟珑闻言点头,若有所悟。
长平天都山,相传这是两千年前秦国大将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在山中挖了一个坑,四十五万赵军被杀死在坑中,那个坑被称为杀谷。
杀谷方圆百里,皆被黑气笼罩,野间更是骷骨林林,惨不忍睹,让人心惊胆颤。夜间行走,杀谷中阴风阵阵,鬼哭狼嚎,夜中忽有鬼火缥缈,令人毛骨悚然。
两人驾着骨龙飞驰,本来需要三月的路程,却让两人十天便达到了,让紫烟珑不得不感叹这骨龙真是一个便利至极的交通工具。
两人在空中俯瞰而视,天都山绵延三千里,起起伏伏,中有一方圆百里的大盆骨,从上看去,却看不透那谷中景物,只是一团黑雾。
此地由来是战场,平沙漠漠野苍苍。恒多风雨幽魂泣,如在英灵古庙荒。赵将空余千载恨,秦兵何意再传亡?居然祠宇劳瞻拜,不信骷髅亦有王。
“主人,这里怨气冲天啊……”阿尔蒂斯嗡声嗡气道。
“怨气越大越好,那便越有机会出骷髅王,阿尔蒂斯,降落吧”
“是,主人。”阿尔蒂斯身形忽地立转,呈自由落体朝杀谷降去,还好紫烟珑已经对阿尔蒂斯的花样飞行免疫,不然,还真得吓出病来。
“轰……”杀谷入口忽地传来一声大地震动声,渐起无数灰尘,两人从阿尔蒂斯身上掠下。
紫烟珑忽地打了一个寒颤,道:“怎么感觉凉叟叟的?”
“这是阴风!”
“阴风?”
凌霸天点头,道:“切莫小看,要随时运功抵挡,不然,你会中邪而亡,十分可怕。”紫烟珑弱弱的点了点头,身上浮起一丝丝黑光。
“你看。”紫烟珑忽地指着前方一声石壁喝道。
两人瞅进前,在那块石壁之上竟有字迹:凡人莫入,若然,死而莫怨。
的确,这种怨灵聚集之地,常入进去,定会阴气入体,中邪而亡,就是一般的武林高手也莫想在里面呆多长时间。
凌霸天手一翻,一颗散发出黑雾的珠子出现在他手中,递给紫烟珑道:“这是怨灵珠,你带上它,你便不会被怨灵袭击,免受麻烦。”
紫烟珑接过贴身放好。
“你再把你的鞋脱了。”紫烟珑一阵愕然,却又忽地脸红。凌霸天也不怪他,直接坐下,脱下自己的靴子,看到紫烟珑还未动,疑惑道:“愣着干什么,快要。”
如今这是封建时代,纵是豪放的江湖儿女,也是没有当着男人脱小鞋的习惯,知道凌霸天不明这些,她也没有再做,只得脱下靴,凌霸天却发现她居然没有穿袜子,那小足光莹惕透,晰里透红。看到凌霸天盯着自己的小足看,紫烟珑脸色更红,只得羞红着脸将靴子丢给凌霸天。
凌霸天嘻嘻一笑,将靴子拿到鼻间一嗅,打趣道:“嗯,蛮香的。”
紫烟珑脸色更红,嗔怒道:“你……”但又忽然一惊,她修习的《天魔秘》虽然不是《天魔策》的全部,但十分讲究心境,自己这般心浮气动,却是偏了自己的修习之道,若是长久下去,自己定会寸步不前,亦或走火入魔,想到这儿,紫烟珑不由出了一身冷汗。
回复一般心情,恢复到古井无波状态,道:“你拿我靴子干什么?”
凌霸天微笑不语,手一翻,手中出现一个魔法瓶,魔法瓶里绿色的生命之气飘飘荡荡,聚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