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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义和团(一)(2 / 4)

,私团与假团。

所谓官团是指接受清廷的招抚,向清政府挂号,接受清廷官员的统率,领取其粮饷。官团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听从其调遣。承认官团是清廷控制义和团的手段。

私团则大多系团民自发组织,带有很大的独立性。自行设坛或从事“灭洋”斗争。

假团则有其复杂性,一般说来,义和团是一个几乎人人可以加入的松散的组织,

40艘军舰云集渤海湾

但实际上,有很多义和团组织被清政府以“伪团”,“假团”的名义镇压。“假团”分两种情况,一是不服从清政府的统治并对其构成威胁,因而被消灭,是其镇压和消灭义和团的借口。二是部分不良分子甚至教民假扮义和团横行不法,前者如“素不安分之徒,或投坛附和,或仿效装束,鱼肉良善。”(《天津一月记》)后者如“奉教者皆扮成假义和拳会,各处寻仇杀人,北京西城尤多”(《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直北一带,天主教民往往效拳匪服色,四出行劫。有被获者,自称义和团,则地方官即释之。”(《庚子记事》)。

纪律

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纪律,既有官方颁发的十条团规,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定,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十”等。这些戒规在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当时有人的记载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看其连日由各处所来团民不下数万,

列强上海租界武力示威

多似乡愚务农之人,既无为首之人调遣,又无锋利器械;且是自备资斧,所食不过小米饭玉米面而已。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况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庚子记事》),有时义和团甚至担负起维持治安的责任,如“刻有聂军门所统之武卫军兵多人,皆持器械,向各处抢夺。经匪首曹福田拿获二十余人,皆杀死。”(《天津拳匪变乱纪事》)。义和团运动后期,由于成员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但连后来的清政府上谕也不得不承认“……涞涿拳匪既焚堂毁路,亟派直隶练军弹压。乃该军所至,漫无纪律,戕虐良民,而拳匪专持仇教之说,不扰乡里,以致百姓皆畏兵而爱匪,匪势由此大炽,匪党亦愈聚愈多”对义和团后期纪律败坏的记载:“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自拳匪暴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者。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义和团之杀教民毛子也,备诸酷虐、锉舂、烧磨、活埋、炮烹、支解、腰杀,殆难尽述。京西天主堂坟地,悉遭发掘,若利玛窦,庞迪我,汤若望,南怀仁诸名公遗骨,无一免者。胜代及本朝御碑,皆为椎碎。保定属有张登者,多教民,团匪得其妇女,则挖坑倒置,填土露其下体,以为笑乐。”

编辑本段

思想意识

爱国思想

全副武装的团员

义和团具有朴素的爱国思想,对外国的侵略给中国带来的灾难十分痛恨。他们表示:“最恨和约,误国殃民;上行下效,民冤不伸”还有些义和团组织更希望能使国家从屈辱的境地摆脱出来,如当时的红灯照就宣布要以法术“远赴东洋,索还让地并偿二万万之款”。

排外思想

与爱国思想相对应,义和团也存在一些排外的思想与举动。这些行为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应当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不能简单化处理。

一是义和团为抵抗清军镇压或外国侵略军的进攻而在部分地区采取的毁铁路拔电杆的行为,这些举动是基于战争形势的需要,并不存在仇视外国科学技术的问题。如涞水之战杨福同被杀后,义和团开始大规模拆毁铁路,根据当时有人的分析,其缘由是“意谓前既拒杀官长,祸必不免,毁路所以阻兵,烧站而死西人,更可图快。”(《拳事杂记》)。过去有人仅凭义和团的宣传“拆铁道,拔线杆,紧急毁坏大轮船”就认为这是敌视西方文明的举动,这是不严肃的。

二是部分义和团员基于仇外对西方器物的大规模毁坏,如“团中云,最恶洋货,如洋灯、洋磁杯,见即怒不可遏,必毁而后快。于是闲游市中,见有售洋货者,或紧衣窄袖者,或物仿洋式,或上有洋字者,皆毁物杀人,见洋字洋式而不怒者,惟洋钱而已。”(佚名:《天津一月记》)此外,义和团还杀害了很多无辜卷入的教徒和一些接受西方文化的知识分子,“若纸菸,若小眼镜,甚至洋伞,洋袜,用者辄置极刑”。这些行为遭到后世论者的极大诟病,认为是封建蒙昧主义的体现。

三义和团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在一部分义和团不分青红皂白笼统排外的同时,另一部分部分义和团并没有完全排斥西方器物。一些义和团员在实战中意识到洋枪的优点并加以使用,如俄国随军记者扬契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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