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巧恩诧异地盯着他,已然词穷,在历史上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佩服一个年轻人。
“其实这件事你本来不用管的,根本和你没有关系。”董巧恩目露精光,侧看着他,试探道。
刀狼还是目不斜视,直勾勾地看着前面一堵墙,竟苦笑道:“从我收你的钱开始,就已经跟我有关系了。”
就因为这五百元?董巧恩怔住,想笑又笑不出来,这种场合打死她她也笑不出。
“你收我钱只负责替我开车,不需要替我卖命。”董巧恩还是无法理解。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承诺过把你安全送回家,所以我不能死,你也不能。”刀狼有气无力道,突然间又起了求生欲,像充了电般,深深吸一口烟,又缓缓吐出来。做为职业杀手,他的诚信是底线,这跟钱多少没有关系。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确是一条汉子。董巧恩必须承认他是世界上最敬业的人。
她失声而笑,笑得悲苍,也很无奈,道:“难道你真有把握活着出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对方的援兵至少已经在半路上了,我们现在是插翅难飞。”
她说的是实话。不管谁被这伙杀手困在这里,都只有死路一条。更何况凭刀狼现在这副状态,开枪都是个问题,董巧恩并不是不会开枪,她只是不想作无谓的挣扎,再说要从他手里把枪夺走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刀狼依然苦笑,道:“我已死过上百次,只可惜,阎王爷不肯收我。”
董巧恩那一句话其实提醒了刀狼,对方的援兵起码已经来到半路,不出五分钟便会蜂涌而来。他只有一次机会,在五分钟内杀出一条血路。
对某种人来说,一次机会就已经足够,他们生来就有抓住任何一线生机的天份,所以一般都比别人要活得久一些。刀狼就是这种人,否则他至少已死了一百次。
他话音一落,眼睛突然又变得雪亮起来,一鼓作气冲了出去——
董巧恩被他吓呆了,外面好几把枪口在瞄着,就这样冲出去那不是等于找死吗?她也不是担心这个男人的生死,只是佩服他的勇气,服得五体投地。
她猜得一点也没错,刀狼就是在找死,他只有一次机会,置之死地而后生。
眼见他身形刚窜出来,七条冷血狠汉立刻发起疯狂的子弹冲锋,所谓子弹冲锋,就是人躲着不出来,有枪就足够,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个变态家伙的枪法,亡命之徒并不怕死,可他们毕竟也不是猪头。
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对方居然是个玩命的家伙,他们要瞄准,必须把眼睛露出来,眼睛一露出来,额头自然也得抛在外面。
刀狼的机枪稳键地举在肩前,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咔咔咔”三下,又是爆了三个脑袋,鲜血四溅。
对刀狼这种杀人不眨眼的硬汉子来说,“脑袋开花”的艺术效果必须是用鲜血染出来的,只有血才能洗净他污浊的灵魂,才能发泄他内心的仇恨。
不过他枪法虽准而且快,但对方也不是吃素的,在他干掉三个人的同时,另四个人其中有一把枪已经射中他的腰眼,用的还是正宗的改装版军火,子弹直接穿膛而过。
奇怪的是他竟一点反应也没有,继续举着枪,一瘸一拐地向前挪去。射中他腰眼的人有点不信邪,探出一只眼睛来确认情况,然而好奇害死猫,他尚未看清对方是否已经中枪,自己的眼睛就让刀狼射出的子弹给爆了,当场身亡。
只剩三人。
这伙杀手纵横黑道多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棘手的角色,他简直不是人,而是个死神。
幸存下来的三个人紧紧卷缩着,大气也不敢出,一人突然喝道:“对面的好汉,报上名来,我们的目标是董巧恩,跟你没有关系,你为什么要跟我们作对?”
刀狼要是回答他的问题就是个傻B,他的机枪垂了下来,嘴皮子一动不动,左腿先迈出去,右腿才像一堆烂泥般挪上来,每走一步都如举千斤,但一双眼睛却跟猎豹一样,始终平视着前方,一眨不眨。
妈的,这小子是不是人来的?敢这么明目张胆地走过来?不怕老子突然一枪嘣了你?想是这么想,但他们哪里敢动。
刀狼仍然在往前走,身后留下一条血痕,他的右腿不但流脓,也在流血,显然伤口已经裂开。他走得很慢,但很坚决,每一步迈出去就没有退缩的意思,不留后路,不留余地,他只能孤注一掷。
他的刀练的是杀人的刀法,枪也只练杀人的枪法,一经出手不是对方死就是自己亡,别无选择。然而他却活到现在,这就证明是有两把刷子的。
“小子,你知不知道我们是谁?大爷们都不是好惹的,识趣的就别多管闲事,把董巧恩交出来……”刚才喊话的人又喊了一句。
人们常说多嘴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这话并没有错。
他话音未落,换来的却是刀狼举手一抛……一个手榴弹不偏不奇落在他的藏身之处,“轰”的一声,倾刻间就成了一具血肉模糊的焦尸。
这已是他抛出的最后一颗手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