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怕什么?难道以我的力量,还敌不过一个人吗?”范健笑道,他在笑米喆太过紧张了。
“不,那不是普通人,我的追魂蜂试图叮晕他,他不仅完全没事,还将我的追魂蜂砸碎了。他从山脚停放好摩托车后,就向着我们这个方向跑来,他是冲着我们而来的。”米喆的脸额上嘀着汗珠,他已经丧行行动能力,魔力随着生命力的减弱也所剩无几,召唤出追魂蜂已经是他最后的力量,就算召出双头蛇,也无法长时间战斗。
听米喆这么一说,范健也紧张起来了。因为米喆身受重伤,不能再经受奔波,所以他不能逃跑,无论遇到怎样的敌人,他都只能硬着头皮迎战。
追魂蜂几乎叮晕了研究所所有守卫,却被正冲着他们而来的男人无视,明显地,那男人要么拥有特殊体质,要么,就是与他们一样,经过端神的基因改造与强化。
范健左右张望着,周围都是丛林,并不茂密,同样也没有山洞可以匿藏,不禁大是心急,而此时,他敏感的触觉,已经捕捉到踩着地面的急促脚步声。
好快,迎面跑来的简直就不是人,倒像因饥饿而出来觅食的野狼,一旦见到猎物,将倾尽全力将猎物撕碎。
范健挡在米喆身前,同时掏出高斯手枪。他在研究所地下室一共抢了3支高斯手枪,但每支手枪最多只能装置6颗子弹,而且之前守卫已经发射过,所以3支手枪的子弹,总共才剩下7颗。
范健非常紧张,不是因为惧怕敌人的强大,而是米喆的伤势。一旦发生战斗,波及米喆,米喆必死无疑。
渐渐地,远处丛林中出现了一条人影,那人放缓了脚步,轻松地一步步向范健他们靠近。
“李昌?怎会是你?”范健惊叫道,正冲过来的人不是别个,正是他的中学同学李昌。
李昌已经脱下了满身的金器,如今只穿着休闲衣服,背着个背包,一副登山驴友的模样。他走了过来,稍稍看了看范健身后的米喆,脸上露出了友好的笑容。
李昌的笑容,永远都是那么的祥和与友好。正是这份笑容,他在学生时代取悦了无数同学、老师。
“范健,你认识他?”米喆奇道,他从范健的后背伸出头颅,仔细地打量着李昌。
“哈哈,米喆,这就是我的中学同学,叫李昌。你可不知道,在我前来寻你之前,曾经受过他的恩惠。如果不是他的警告,我说不定在路上就被其他轮回小队的强者杀掉了。”范健喜道,其一,来人是朋友,不是敌人,其二,他一直担心李昌,害怕他被轮回者威逼而受伤。
米喆点了点头,但注视着李昌的目光依然谨慎,丝毫没有放松警惕。
“李昌,我有很多话要与你说呢。”范健笑道,他正想收起手枪,但米喆却从后背捏拿着他的衣角,沉着声说:“范健,别放松警惕。眼前这个人不简单,他城俯很深,肯定隐瞒了不少事情。”
“米喆,别紧张,李昌不是坏人,至少他不会伤害我们的。”范健觉得,不管李昌是不是轮回者,但他之前提醒过自己小心杀手,那就证明李昌不会伤害自己的。
“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比你活得太长时间,见过太多的人。”米喆嘀咕着,范健想了想,将正准备放入纳戒的高斯手枪握在手上,笑道:“李昌,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李昌裂开嘴角,哼了一声,冷笑道:“范健,你依然是那么天真,我不是告诉过你,叫你环游世界的吗?为什么还要在一个地方停留?”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对了,李昌,你为什么知道杀人的相貌?你与追杀我的轮回者是什么关系?”范健有一肚子的疑问,逼不及待地追问答案。
“原因很简单。”李昌递出双手,猛地往下一甩,“唰”的一声,6根骨刺从他双拳的背骨钻了出来,在夕阳的光芒下,非常耀眼。
“金刚狼血脉,范健,小心。”米喆拍了拍范健的屁股,提醒着范健。
金刚狼血脉,变种体质的其中一种,拥有急速自愈任何伤势的能力,同时具有野兽般的感知能力及强大的力量,双拳拳骨更加可以自由伸缩成为尖锐的武器。这种血脉拥有超越一般体质的细胞活跃能力,任何血肉之伤,都可以在短时间内再生,成就不死的躯体。
兑换金刚狼血脉,必定要兑换阿德曼金属骨骼才算完美。阿德曼金属是端神空间所能兑换的最坚韧金属之一,足已抵挡着端神空间兑换的最锋利的刀刃,一旦兑换阿德曼金属骨骼,轮回者的身体将牢不可破,而肉体的损伤可以快速回复,理论上就不会死亡,除非心脏或头颅受到强烈震荡,又或者被足已摧毁阿德曼金属骨骼的强大武器射得粉身碎骨。
不过,李昌并未兑换阿德曼金属骨骼,他双拳长出的只是骨刺,虽然骨刺可以再生,但坚韧程度远远不能与阿德曼金属骨骼相提并论。
李昌举起双拳的6支骨刺,朝范健扑过来,他大声喝道:“因为我是那杀手的队友,我们同属于一个轮回小队。”寒光一闪,眨眼间,骨刃已经抵到了范健的脸门。
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