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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逐鼠(1 / 2)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

今天,就是元宵节了,也是陈锋和二哥最期待的一天。

而这几天的时间里,整个洛洲城发生了不少的故事,而其中最当令人口口相传的便是,这洛洲城的某件客栈里面出现过一种食物。

据说那种食物是如同宝玉一般的墨绿色,上面弥漫着精致的花纹,晶莹剔透。

入口之后,更是让人不能自己,但是,吃过的人只有寥寥几个,但是但凡吃过的人,无不赞叹它的美味。

而这食物在口口相传之中,变得越来越神秘了。

而就在这几天的时间里,二哥和陈锋在李世民周胖子的带领下,游遍了洛洲城的各个有趣好玩的地方。

但是,二哥还是意犹未尽,于是他们去了洛洲城郊外的树林里兜兜转转几圈。

陈锋看着二哥就像一个孩子一样,时而想笑,时而想要发火,真是那他哭笑不得。

李世民也不是第一次在外面过元宵节。

唐朝的皇帝们为了显示“与民同乐”,不仅是元宵节、灯会的决策者、倡导者,而且是积极的参与者。

不仅自己微行逛街观灯,而且允许皇亲国戚及臣僚观灯。

元宵及前后各一日,正式成为国家法定的例假日,各官署都要停止办公。而且在这三夜,“敕许金吾驰禁,以看灯”,连平时执行夜禁的武装部队这三夜之中也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高枕无忧,观灯游乐了。

三夜的驰禁,都市中的士民可尽情游乐,即使拥近宫城,御林军也不得干涉。

而且,李世民还鼓励大家,所以也就导致了那些宫廷、寺观、显宦府邸、富豪宅第都设山棚,搭彩楼,不惜重资,“盛造灯笼烧灯”,以斗奇争胜,大街小巷也都挂满了灯“光明若昼”。

总之,唐朝这个封建的鼎盛时期,元宵灯会是最最漂亮,最最出彩的。

而李世民也是每年都选着一个城镇,微服私访,混在人群里,与民同乐。

而今年,李世民选择的城池正是这洛洲城!

今天正是三夜驰禁的第一夜,所以陈锋和二哥来到了街上,看着大家都在忙碌着,颇有过年的气氛,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虽然现在是白天,但是依旧可以听过现在忙碌的景象,看出夜晚将会是如何盛大。

这一次出来,至于陈锋和二哥,而周胖子和李世民都各有各自的事情,只能晚上才能会面,所以现在只剩下了陈锋他们兄弟两人了。

街上,很多陌生的面孔,都是这几天陈锋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

这些人有的拿着铜锣,有的拿着绣球,有的拿着大狮子头,有些人抬着一个沉重的大箱子,想着里面虽然看不出来有什么,但是想必是这些人表演到服装吧!

不过看他们抬得时候,很费力气,看来应该还有些别的东西吧!

忽然,街上一个小娃娃端着一碗粥跑了出来,粥上面布满了肉块,但不过是普通的猪肉罢了。

这个娃娃一边跑着,后面一个中年妇女在后面追着。

“小兔崽子,那是用来逐鼠的,你要是敢弄坏了,看我不打你的!”

一溜烟的功夫,这母子二人便已经消失在街头。

一旁的二哥看着两人,眼里露出了羡慕的神色,因为不仅是陈锋,就连二哥都没有怎么见过母亲。

所以,当他看见这种情形的时候,总是有很多的感慨。

“小锋,什么是逐鼠啊?听起来好像是一个动物的名字!”二哥回头问向陈锋。

陈锋想了想,这个他还真的知道,他们大学的时候,历史选修老师讲过。

陈锋道:“逐鼠是一个风俗习惯,主要是对养蚕人家所说的。因为老鼠常在夜里把蚕大片大片地吃掉,人们传说正月十五用米粥喂老鼠。”

“而米粥也不是一般的米粥,而是需要拥有扣在上面,据说这样,老鼠就不会吃他们家的蚕了。”

二哥点了点头,看着陈锋,道:“小锋,还是你聪明,什么都知道!”

陈锋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脑海里却觉得那里不对!

但是具体哪里不对,陈锋却又说不出来。

随即摇摇头,看来可能是最近百灵儿那丫头蹬被子的时候总踢自己,自己没有休息好吧!

很快,那个小子就被抓住了,然后那碗扣着肉块的米粥小心翼翼的拿了回来了,然后揪着孩子的耳朵,开始训斥孩子。

“你知不知道,这是要给神仙吃的,这样才能保佑我们明年的蚕丝丰收,下次不要这样了,听到了没?”

那孩子也是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母亲,说道:“知道啦,下次不敢了!”

“知道错了就好,走,回家,娘给你做好吃的!”

“嗯,娘,我们回家吧!”

说着,这母子二人不一会就消失在热闹的街市之中。

而就在这对母子消失的时候,一些人指着她们消失的方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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