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都市言情>捡宝王> 509.图森帮(3)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509.图森帮(3)(1 / 2)

李杜看后,立马将汉斯几个人叫了出来,汉斯出来往坑里一看,赶紧打电话报警。

坑里是一些零碎的骨头,看起来像是人的手骨,再往里一部分则是黄褐的桡尺骨,从手骨就能看出来,这是人的骨头。

阿嗷待在旁边一个劲的挣扎,小爪子往前伸,妄图抢一根骨头回来。

李杜在它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小狼不敢挣扎了,只能委屈又垂涎的盯着骨头看。

先前李杜不知道它在挖什么,现在知道了,它是嗅到了这些骨头的出的腐烂味道,而且将它们挖了出来。

这件事先是惊动了酒店一方,保安和管理层赶紧到达,然后保安封闭了花园,酒店经理找到李杜询问情况。

李杜能说什么?他就实话实说,宠物狗喜欢乱嗅乱刨,在地上挖掘之后现了这些骨头。

至于和手骨在一起的那串手镯他就不能说出来了,虽然不知道骨头主人死亡多久,但时间绝对没有久到手镯会变得一触即碎。

十多分钟后,城市警察赶到,现场彻底被封锁。

法医也赶到了,开始对这个区域展开挖掘,将每一片骨头挖出来保存起来。

一名个头瘦削、长着鹰钩鼻的墨西哥籍警长走来,问众人道:“请问是谁现的这具骨骸?”

李杜指着怀里的阿嗷道:“是我的狗。”

那警长看了阿嗷一眼,又看向李杜,道:“提醒你一句,这不是狗,这是墨西哥狼。墨西哥狼现在是保护动物,可以养殖吗?”

李杜郁闷,阿嗷在旗杆市快俩月了,也没几个人认出它的身份,连它是狼都不知道,结果到了图森,被人一眼认了出来。

汉斯惊讶道:“这是狼?怎么会呢?这不是捷克狼犬吗?”

“如果你们是按照捷克狼犬来买的,那你们被骗了,不过你们运气太好了,对方给了你们一只更珍贵的墨西哥狼,但它不适合养殖,它长大了一旦饥饿,甚至会吃人。”警察说道。

李杜道:“我们不是买的,是一个朋友捡到的,你瞧,它太小了,捡到它的时候更小……”

警长摆摆手:“这个我不管,不需要向我解释,我是来调查这件案子的。现在我换一种说法,谁是第一目击者?”

李杜说道:“是我。”

警察道:“那么,我需要向你了解一些情况,我是本城历史城区警察局的局长布朗-麦克森,你可以叫我布朗警官或者麦克森警官。”

李杜跟他握手,道:“警官您好。”

布朗-麦克森为人颇有风度,询问他情况的时候还买了一杯咖啡请他喝。

其实他询问不出什么来,除了那串需要保密的手镯,其他的东西李杜也没有任何现。

这样,他的下午休假想法泡汤了,先是熊孩子们折腾他,然后又出来一具尸体且很可能引一场凶杀案。

晚上通过酒店电视证实了李杜的猜测,这是一起凶杀案,不过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凶手被猜测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纵横全美的一代大盗约翰-迪林格,那个年代的美国社会动荡、治安极差,约翰-迪林格带着手下黑帮成员到处劫掠,轰动一时。

不过对于这个人的评价,至今没有定论,有人认为他是个杀人凶手、罪恶抢劫犯,也有人认为他是个贫民英雄,在那个经济危机年代抢劫造成社会动荡的资本家来为穷人说话。

约翰-迪林格纵横全美十三个月,和警方斗智斗勇,最终在图森被抓捕。

抓捕之前他抢劫了一家私有银行,并且绑架了银行股东,一位女经理。

当时警方只有他抢劫的证据,并没有他绑架的证据,后来迟迟没有找到女经理,就无法以此罪名来控诉他。

1933年,约翰-迪林格出狱,1934年他就去世了,时间太短,警方没来得及调查清楚这件事,后来这件案子就变成无头悬案来处理了。

在图森抓捕到约翰-迪林格的地方也是一家酒店,不过不是他们住宿的这间,而是一家叫做gress的酒店。

警方当时认为这酒店可能是藏匿女经理的地点所在,各种侦查、各种搜索,真正做到了掘地三尺,可是依然没有收获。

结果现在才知道,约翰-迪林格一方确实绑架并杀害了女经理,却不是将她藏在所住宿的酒店,而是在另外一家毫无干系的酒店里。

这件事给李杜带来的影响,就是阿嗷有点走红了。

当时有人拍下了他抱着阿嗷接受调查的照片和录像,胖头胖脑、调皮捣蛋的阿嗷很上镜,在电视屏幕上看起来更是憨态可掬。

仅仅如此也就罢了,还有人联系到了前两天他在旗杆市带着阿喵和干脆面参加童子军卖饼干活动的事,三个小家伙的照片在网上火热的传了起来。

旗杆市那边,不少捡宝人给他打电话或者信息,询问他是不是去了图森参加拍卖会,对于没有带上他们,这群人表示各种遗憾。

李杜尽量减少这些事对自己的影响,因为马上他就要参加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