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特点是再熟悉不过了:冷漠,霸道,强悍,高傲,不过最让人受不了的一点就是不喜人触碰,不论是自己的身体还是自己的东西,都碰不得。
可是现在他看见了什么?那个兰伯特竟然会让人碰?碰的还是他的头?而且还是他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不过惊讶之后,奥迪斯倒是给自己找了个理由,怎么说修也是兰伯特的哥哥,亲哥哥,有血缘的,再怎么疏远,也比他们这些外人靠的近乎。
所以奥迪斯勉强平静了下来。可是眼前如此和谐的场景,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和谐。
而歌莉娅和马里奥也傻眼了,他们还从来没见过兰伯特跟谁亲近。不愧是兄弟啊。两个人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
修才不管别人怎么想,此时正玩得欢快呢。
兰伯特的这一头短发,不仅颜色漂亮,就连手感都是最棒的,又滑又顺,软软的,让修不禁想起了前世养过的伯恩山犬。修眯起眼睛,越摸越上瘾。
兰伯特一直任由修在自己脑袋上放肆,奇怪的是,以前不管谁碰他他都会不舒服,生理上的排斥反应极强,可是现在,虽然是自己提出的,但是修的触碰让他完全不排斥,这还是稍稍有些出乎意料。而且隐隐觉得修的手很温柔,也很温暖。
玩累了,修最后使坏地揉了两下才罢手,然后看着兰伯特有些凌乱的发型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