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记得阎王的。
那日小封将我带去了大殿之内,抬眸便是那冷面黑脸的男子,身着颜色艳丽的黑面宽袍,绣着各种奇诡的图案花纹,小封的神色有些热切:“繁景,看,他便是阎王了。”小封说道,我却压抑不住内心的格格不入之感。
那时的我刚刚遭受了火焚之刑,若不是黑白无常来的快,我便就要生生被火烧去了原形,因着我的尸体已然不甚完整。虽然肌肤已然是生前的模样,但我身上的零星碎布已然被烧得坑坑洼洼,就要遮不住自己,穿了和没穿没什么差别。
但我却分明察觉到了那主座上的男子气息低沉了几分,许久才道了句:“大堂之上衣不蔽体,纵然你不过是只女鬼,但也不能妄视法规。”
其实男子的声音很好听,但我却是由心底生出了寒意,便再也不敢在这男子面前松懈一分。纵使我从头到尾都未曾见过阎王的真容,但作为领导者他具有着天生的指挥命令他人的气势。
就这样,我入了鬼差的行列,因为小封说我的命理便是如此,若要强行坠入轮回往生,破坏了世间万物冥冥之中的规则,终会使得阴阳两界大乱云云的。其实不过一句话:我要想投胎往生,只有去寻司命星君改命理。
呵——!我花儿爷不过只是一只女鬼差,如何请得动司命星君......但或许,只要能够上天一次,就会有许多可能了吧。
我想投胎,一直很想!那般便能忘却了他......
小封给我送来一只牡丹花灯,他是极好的朋友与师父,花灯使得我不过三百年便得了千年的法力。
我哂笑:“小封这么多年第一回送繁景礼物,却只是一只花灯,哎哎~早知道早点和小封拌拌嘴了,说不定能得到更多的礼物,也不至于吝啬至此了!”
小封撇撇眼角,那时我正和他因着一些事情闹僵了,他死活拉不下面子罢了:“哼!只有没脑子的家伙才看不出这花灯是一件极妙的宝物。”他神色鄙夷,哦,不,是咬牙切齿。看我的目光,就活像我是第一次进城逛大街的乡下婆子。
“咦!?”我拎着牡丹花灯开始细细研究:“小封这说得就不对了!我有脑子,但我就看不出这是一件宝......呸!小封你又骂我!”
小封无奈地摇摇头,拿过我手中的花灯,轻轻一抖,火光便串高了几分,他道:“难得聪明了~”摸摸我的发心,活像我是乖乖的小狗。
事实证明当年的小封确实是将我当小宠物来养的。
小封教着我如何使花灯,如何收鬼魂提高自己的修为,小封甚至还会特意来开导我如何忘却那个男子,如何自立自强......
虽然不是很成功。但我终是忍不住怀疑:“小封?”
男子懒洋洋的睁开凤眸看着我,细白的手指捏起案边的青瓷杯,问道:“什么......”
“小封是不是前世或者前前世喜欢我?”
“噗——!”一大口茶水迎面扑来,将我喷了个透彻。“哈哈,繁景,哈哈,花儿爷~您老还是别吓唬我了......”
自那以后我便再没了想法,并不是说有多么自恋如何如何的,只是莫名其妙被一个没什么关系的人如此关怀总是有些戚戚然。现下胡闹惯了,却是更安心了些。
酆都摸爬滚打三百年,从一无所知娇弱不堪的女子成了阴阳两界都小有名气的花儿爷,小封于我而言,是家人一般的存在。若是某天没有见着小封,我就是吃饭都不怎么香。小封知道后气得直跳脚——感情我对你的意义便是和开胃菜一般的作用啊!
呵呵!随意拔起脚边的一簇彼岸花,张扬的颜色开得那般放肆,似乎就是用人血喂养的一般,看得人心惊胆颤。
今晚的目标是城西的那户人家,我可不能再松懈了......昨日从牡丹花灯中强行放走了那只男鬼,使得花灯的状态极为虚弱,需要一些精魂来好好喂养。
夜色下的酆都和白日里是截然不同的,我站在青石桥上往下望去,见得弯弯曲曲的河流在夜色下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芒,淡淡的涟漪在河面上轻轻摆动,小河穿插在城的中间,在朦胧雾色中摇摇摆摆,两岸风景无限。但酆都的夜晚注定是不同于其他城镇的,夜才刚开始,两岸却没有一处灯火明亮,人人都早早地歇下了。
我知道,他们怕的就是像我一般的存在。
脚步不曾停歇,现下早已失去了潜入他人宅院之内窥视他人生活的癖好,也不再对他人的闲事有感到些兴趣,唯一的乐趣便是飘进城内最大的那一家书肆,寻一本自己喜欢的话本折子,但现下我得先去解决自己的任务。
城西一带向来住的都是富商大贾,达官贵人,我飘进一处围墙高耸的院子之内,便见得了许许多多的奇花异石,叠叠重重的亭台楼榭,高高的房子四角安着凤鸟麒麟,飞檐走壁檐牙雕琢两边各挂着一盏大大的红灯笼,难得一见的亮光,却是封了咒印的。
这在酆都的确是一惊人之景。
怕是哪家初来乍到的外地富商,不清楚酆都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