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男子共同进出小区且举止暧昧,已经把该男子带回警局了,他也承认与死者是关系亲密,正是死者的那位张姓男友,只是对死者被杀一事拒不承认。队长说给我和小苏五个小时的时间在第一案发现场找证据,找不到直接上刑……
我苦笑着对小苏说:“真的,遇到你以后,我发现我是天生劳碌命了。”我与小苏配合着踩证科的同事仔仔细细把整个房间检查了一遍,踩证科同事还是摇头,表示没有任何指纹。如果按队长的做法一定会在证据不足时草率定案。我此时脑中飞速运转,回想着如果我是的凶手的话会如何行凶,如何分尸后再清理现场,一定会留下不被人察觉的痕迹!
小苏见我一个人发愣,便问我:“你发什么呆呢?”
我沉默了会问小苏:“如果你是凶手,想杀死者的话会直接带着电锯来吗?还是杀人后回家取电锯再回来分尸?”
小苏想了想说:“如果是熟人的话拿个电锯进门的话死者没有防备,不是没有可能,如果是陌生人的话我觉得死者应该不会开门吧,毕竟一个陌生人来敲门拿着电锯的话很容易让人想起《电锯狂魔》。尤其死者还是女人心,所以如果是陌生人的话一定是先杀死者再去工具回来分尸。”
听了小苏的话后我也觉得有道理,如果凶手往返死者家中一次,最后出门抛尸,那么就算他擦拭掉了所有证据,门外的脚垫上一定有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