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保障的皇权统治。
破家知府,灭门县令,绝对不是说着玩的,后世人很难理解。
在古代,因为地方官员集民政、税收、司法、教化各类大权于一身,若然父母官觉得治下那个子民不大顺眼,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够让他狼狈不堪,甚至家破人亡。
《三言两拍》中就有这样的故事,说有位地方土豪卢太学轻慢了当地的知县,结果被知县害得几乎丢了性命。清同治年间,浙江杭州府余杭县新科举人杨乃武,也因为得罪了知县刘锡彤父子,结果被诬为杀人凶犯,锻炼成狱,几乎毙命,由此可见一斑。
唐中晚期官场被李林甫和杨国忠搞的乌烟瘴气,沆瀣一气、欺上瞒下、横征暴敛、骄奢淫逸,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产生了官场逆淘汰怪象,早没有了唐早期的励精图治、清明政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