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孝廉自然清楚冒险的代价,一旦他收到了损伤非得让大明动摇了根基不可。不过从骨子里他就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成熟的时候当然会安安稳稳待在成都府吃喝玩乐。
可是人是会憋疯的,尤其是当所有的大明将士都在四方征战的时候,他想要打仗的念头总是不由自主地冒出来,终于在沉寂了将近一年以后,他再也忍受不住平淡的日子了。
所以在结局了成都府内最大的不安稳因素之后,程孝廉便带着兵马赶到了河南。
而孔夫子怕是早就预料到了会有这么一天,于是在成都的时候就把他的近卫营武装到了牙齿,大明最新研制的火枪人手一把,程孝廉的短筒火枪梦还是没有成型,因为那些匠师似乎陷入了死胡同,火绳枪必须依靠长枪筒才能发挥作用,要想要研制为撞击式燧发枪,也就是短枪,必须要弄清楚其中的远离,程孝廉前世根本就没有研究过,枪械原理两眼一抹黑,自然没有办法给出更好的建议。
其实若是程孝廉回到后世翻翻史书就会明白,早在崇祯七年,毕懋康就发明了燧发枪,但是这种枪械还没来得及大规模研制大明就被灭了。到了清朝,那些清朝的统治者很讨厌火器,认为弓马才是正道,于是燧发枪只作为皇室打猎用的玩物,直至后来清朝的火器远远被落在了后面。
程孝廉他们现在缺少的只是一个懂燧发枪的人,那个人没出现之前,军伍只能装备火绳枪,若是偷袭的话,这话武器当然是无往不利,若是正面交手的话,士卒们更喜欢掌心雷这种东西。
不由得别人佩服国人的创造力,这一点是有遗传的,有些东西他们不知道怎么做就算了,若是知道了怎么做,立刻就能把一件东西做到极致,掌心雷从一开始的易燃易爆,到现在经过了数次演变,不仅威力获得了加强,只要保险不被扭出来,就算是掉在地上都不会炸裂了。
士卒们大多数将火绳枪插在马匹前部的枪袋之中,腰里别着手弩和掌心雷,手里则是拿着长刀或者长枪,不管怎么说,在这个热兵器还未大放异彩的时代,长枪和大刀才是战场的主流。
程孝廉他们一路飞奔,用了一天半的时间赶到了汝州城外,他们身上没有旗号,也没有什么标识,于是杨有财很自然地到了城门前:“封简亲王令,汉军正白旗统领苏必胜前来接管汝州城防,速速开门。”
城门早在城头发现远处骑兵的踪迹的时候就关闭了,唐仁津战死之后,朝廷还没有派来新的知州,于是同知站了出来:“请出示你们调令。”
“混账,大军正在南阳府作战哪儿来的调令,难不成你认为大军还会有漏网之鱼从南阳府钻出来?再不开门老子可要砸门了!”
“别,别,来人赶紧打开城门。”同知可没有唐大人这么硬的骨头,况且听到了他们的话已经信了大半,听闻王爷带着整个河南省的兵马压了上去,那些明朝的军伍就算是侥幸得脱,疯了才会奔着汝州而来,要知道汝州可是河南腹地,他们来了可就难跑了。
至于没有调令这种事,王爷办事向来不在乎这些小规矩,尤其是跟他们打交道,不给文书是常有的事情,世间又有几个敢为了这种小事为难王爷的人?
汝州城门大开,程孝廉他们倒是没有大开杀戒,一来完全没必要用武力占领这座汝州城,就算占领了又有什么用处,就像是一个书生到了山贼窝里给自己盖了一所房子,难道这房子能挡住那些山贼么?二来程孝廉还有自己的后续计划,这些人还有用处。
进了城中,程孝廉伸手就抽出了刀子架在了同知大人的脖子上:“听闻你们汝州不听号令,私自出兵南阳府,是不是已经投靠了明朝?”
同知大人当即两腿一软就跪在了地上:“万万不敢啊,我们当初极力劝阻唐大人不要出兵,谁知道他犯了糊涂一意孤行,他是一州的知州,可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
程孝廉哼了一声:“不要把罪责全都推到死人身上,王爷这次派我们过来,就是为了看看你们汝州还是不是我大清的汝州。”
“是,一定是,永远都是!”说着同知大人讨好地说道:“我在府中略备酒席,还请将军赴宴。”
程孝廉愣了一下:“正事还没办完,暂且没心思吃喝,我来问你,大军粮草筹备得如何了?”
“按照王爷的要求,已经筹备了粮草三千石,这就要押解到前方呢。”
程孝廉点点头:“还算你办事得力,头前带路,我还有要事要交给你去办。”
同知大人一路将人领到了自己的府中:“诸位稍坐片刻,我这就让人去准备酒席。”
程孝廉瞥了他一眼:“速去速回。”
待同知大人走了,杨有财咳嗽一声:“咱们露馅了。”
“你如何知道的?”
“刚才将军你说那句不要把责任都推到死人身上的时候,他的面色就变了几变,等到你说粮草那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完全确定了一些事情。这才提出的宴请,不然请一群大头兵吃饭,为什么不去酒楼之中,摆宴席在自己的家中,岂不是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