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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孝(1 / 3)

年关时节,喧嚣的都市终于有了一刻安宁,街道上十家铺子关了九家,万家灯火,都已各自回归,与家人团聚。

时值腊月廿五,位于西山公墓,杨小志伫在一座墓碑前,茕茕而立。墓碑上,篆刻着一个让杨小志毕生不敢忘的姓名,杨福云。很简单,甚至很土的一个名字,但对杨小志而言,却倍感亲切。

“爸,今天是你生日,我给你买了你最爱喝的剑南春,以前你老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那今天就多喝点。”举杯晏酒,洒在墓前。

“以前你总舍不得花钱,说要攒着等拆迁,换个大房子,以后抱孙子也挪得开脚。我们家现在住大房子了,加上花园有一千多平呢,不用再守着屋子等拆迁了,我还记得你为了这事骂过二叔好多回,说他好歹是拆迁办的人,也不帮衬一下提前拆我们那儿,二叔那时候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文员,哪有这权力啊?不过现在牛气了,综合社区副主任,连社区规划都归他管了。”

“以后啊,要是馋酒了就托梦给我,我给你多备一些,也别吓我妈,虽然小时候都是妈动手,你拦着……”

“你一直说读书要读出精气神,我这辈子怕是没那定力了,也不怕你笑话,读那些名家经义没读出门道,反而从自己写的那点儿污芜文章里出了两个女人,让你儿子小有所成。嘿嘿,你以前不是老说我这辈子吃软饭最靠谱吗?你儿子现在这口软饭,都能吃成大佬了……”

“不过我记得,你总说,别人的总归是别人的,自己的才是最实在的,如今我也不羡慕别人,一切靠自己拼出来……”

杨小志喃喃说了很久,从他小时候要听故事才睡觉,讲到了花三十万求买公墓,家里的积蓄霎时告罄为止,一旁的俞胜兰眼中含泪,李萌萌更是抽出纸巾,捂住脸颊。

“爸,你也别说妈小气,当初买公墓的时候她有千万个不愿意,她是怕儿子撑不起这个家……但你是我爸,你死了,总要找个好地方,风水宝地我看不来,不过这个公墓也好歹有这么多人陪着不是,你一个人,也不至于孤魂野鬼,没个吹牛的对象,你生前最爱热闹了,死后孤零零的那可不行……”

站在远远处的纸鸢默不作声。

不管人们如何看待,搅动风云,纵横捭阖,甚至雄霸一方,都不能作为是否成功的衡量……你权势再高,除非是古代的皇帝,在这个世界上,也总有比你还要权势滔天的人物。若无赤诚,即便是窃居高位,可不也有天理昭昭一说?

而世间至诚至善的,莫过于孝字而已。

尽管杨小志是个十足的王八蛋,阴险无耻之处,教人防不胜防,可对父母,已然尽孝到了极点。三年蛰伏,也不无守孝之意。而如今,三年孝期已满,他便要吞龙食虎,其中的隐忍坚毅,让人不无动容。

都说父亲是儿子的天,而杨小志的天,早在三年前就塌了。少年丧父,便是人生三苦之一。

多数人在为人父母前,都不会体谅自己身边的老人,总觉父亲过于缄默,母亲太过唠叨,都不知道自己所想。而细数一番,在外拼搏的人一年与父母能见上几面?又有几年?回过神来,方才骇然惊觉,小时候总以为永远不会老去的父母,尽是满头生霜白,垂垂老矣。

父母在世,仍有缱绻慕孺的空间,不过杨小志,却已经是个没爹的孩子。

俞胜兰和李萌萌一人挽着杨小志的一条手臂,杨小志洒然道:“给咱爸敬杯酒……”

二女端着酒杯,也将酒晏在了墓前。

杨小志搂着二女的腰,说道:“以后你们可都是杨家媳妇了,要是敢出去偷人,看我不打烂你们屁股!”

哭成小花猫的李萌萌顿时破涕为笑,俞胜兰却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你跟玉茹姐的事我都还没找你算帐,你个无赖,偷别人老婆那么殷勤,也害怕自己老婆有出去偷人的那天?”

唐玉茹的事,俞胜兰还是知道了,但此事缘由,是郑槐德主导,俞胜兰听闻后,也是懵住了,加上那时杨小志在对她百般施展手段,让她忘了指责。不提还好,一提这个,俞胜兰旧事重提,当然要数落一下这个行事肆无忌惮的混账东西。

杨小志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又耍无赖地道:“别人老公都让我上去干,我又怎么好推辞呢?”

李萌萌却不依了,咬牙道:“那个混蛋和你一样,都该千刀万剐!”对于曾经被郑槐德欺凌的事,身为女人,当然不可能就这么轻易饶恕。

“他都瘫了,也算是对他的惩罚了吧?”杨小志略有些心虚,挠头道,“要是真把他杀了,玉茹姐那边,也不好说呀……毕竟,小兰和玉茹姐那么要好,我杀了她老公的话,那玉茹姐以后还不得连着小兰一起恨上?”

俞胜兰哪里不知道他的花花肠子,撅嘴道:“是怕以后不能再爬上玉茹姐的床榻了吧?”

被揭穿心思的杨小志只能无奈摊手,李萌萌气鼓鼓地垒起腮帮子,哼道:“那再怎么样,杨家的骨肉,也不能让其他女人占了先啊!不行,今晚你来我房里……”说着说着却是没了声音,意识到好像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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