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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屁股大好生养(1 / 2)

卢龙塞,这座夹在燕山与云山之间巨兽般的军事要塞,协同燕山山脉与云山山脉,形成了一道北燕与北疆二国之间的巨型天堑,远远看去,就好似一条苍茫的巨龙,横亘在北疆边塞。

燕山山脉,绵延千里迂回北疆环抱雁城,作为北疆的军事重镇,雁城是卢龙塞的第二道屏障,肩负着前线供给,兵马调动等一系列事宜,若是说芒越山与落鹰涧割断了燕都与锦州的联系,那么雁城与其环绕的燕山回雁谷,则是隔断了锦州与北疆的联系。

卢龙塞的守将在临阵点兵之时喜欢说这么一句话:给咱北燕娘们裹好了衣裳,莫让那些蛮夷杂种玷污了半寸肌肤。

北燕,娘们,衣裳。这些粗鄙的北燕悍卒用同样粗鄙不堪的话语讲明白了卢龙塞的重要性,这座要塞,就是北燕娘们的衣裳,城破,则蛮兵长驱直入,雁城再破,回雁谷失守,北燕的门户将完全被打通,锦州,辽西,除却西北并州与燕都之外,则再无遮掩。

开春时节,万物复苏,纪年确实很喜欢这个季节,喜欢一望无际的草原,喜欢蓝天白云,而他更喜欢的是南下抢粮的蛮夷,更确切的说是喜欢他们的头颅。两年前,就在燕山的那头,上百蛮兵翻山越岭,洗劫了雁城外的一个小村庄,那时的纪年红着眼杀翻了数十蛮族大汉,而自己也卧榻半月有余。

遥望这北疆风光,端坐于马背上的纪年脸上浮起一抹回忆,那些没个正行的一个比一个奇葩,但一个比一个悍勇的北燕悍卒们,还有马元义那个老家伙,那张猥琐的脸,纪年可是许久没见着了,毕竟卢龙塞四年,调侃马元义便是纪年除却练刀看书以外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消遣方式了。

深吸了一口夹杂着泥土清香与嫩芽芬芳的空气,纪年扬眉轻笑,紧了紧背上的剑匣,纵马回雁谷,往雁城而去。

长达五里的深谷,置身其中,马蹄的哒哒声清晰可见,幽静的有些诡异,甚至连鸟兽声都不可闻,纪年紧了紧剑匣,手掌抚上了朱雀刀柄,微微蹙起了眉头。说实话,没有了谭吴越在身边,总少了一些安全感,但是又好像没什么不同,也许是习惯了吧,纪年自嘲的笑了笑。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对于谭吴越的离去,纪年没有丝毫责怪,反而有些不舍,尽管他明白,那披头散发的古怪刀客留在自己身边多半只是为了保住他自己的命。但人非草木,怎会无情,近半月以来的观察,几年锐敏的额感觉到,刀客谭吴越似乎些深深埋在心底的事情必须要去做,很重要,所以纪年坦然放他离去。

刀客谭吴越,纪年对其的了解其实只有那么一丁点,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长大后却手刃生父生母,这么一个性格古怪,将自己的内心埋藏的很深很深的男人,却不时的在纪年面前吐露心声,或许,他也习惯了吧。

十多年以来,纪年总是在坦然的接受身边所有至亲之人的保护,他不是软弱,只是不想他们看见自己倔强的样子而难过,而如今,他终于要开始靠自己了,也只能靠自己。

纪年眯起了双眼,勒马,右手也搭上了刀柄,捕捉着周边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面前的空地之上,歪歪斜斜的箭矢几乎堵住了道路,箭矢是不规则的木杆白羽箭,看不到没入泥土的箭头,但是瞥了眼那有些露出半截的生锈箭头,纪年可以肯定这不是出自军队,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山贼。

纪年蹙眉纵马向前,双耳微动,挑起了眉,前面有人厮杀,而且很多,有刀,有剑。刀剑相交的金铁交击声,长剑穿透肉体的闷响,血液泼洒在土地上的响动,死了很多人,血腥味很是浓重。这是纪年四年从军,从一个小小少年蜕变为百战悍卒的原因,他那可能会令大多数修行者都望尘莫及的感知力,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够在血与火的战场,在铁骑纵横飞矢如雨般的北疆活下来。

纪年靠近了些,并不算宽敞的峡谷之中,横七竖八的躺了五六具尸体,血融于泥土,一阵风吹过,纪年忍不住抽了抽鼻子,好重的血腥味。

场中,短袖皮甲,大刀长弓的山贼数十,与其对峙之人却是两名女子,一白衣一青衣,模样身材倒有几分相似,均面容娇俏,身形曼妙,手中长剑染血,依旧寒光四射。

纪年摇了摇头,没想到他刚到两方便是罢手了,却不知因何冲突,之前的箭矢是匆忙间射出,并不是高处埋伏,而地面躺着的均是山贼装束,再看那两名女子略显调皮的玩味笑容与山贼咬牙切齿的表情,他明白这绝对不是什么见色起意的桥段。

山贼之中一名面容刚毅的男子提刀上前,目中喷火,愤愤道:“你们到底想怎样,已经追了我们十里地了,还不放过,若是这般死缠烂打,我们这帮兄弟就算是拼了命,也得卸你们一两个部件!”

纪年瞪大了双眼,这是什么情况,这伙儿山贼摸样的汉子还真是被这两小女子追着打?

青衣女子撩了撩额前青丝,手中青光长剑随意一划,宛如一弯眉月的剑芒银光闪耀,俏丽的脸蛋虽笑意吟吟,却泛着冷意:“你们是山贼,而我们姐妹最是痛恨山贼,此番正欲前往边塞从军,正好提着你们的脑袋做那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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