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英雄向来喜欢保护世界,打击犯罪,这个目标是唯一的。但他们的手段各有不同,产生这种理想的原因更千变万化,连载了几十年的漫画历史,足以叫任何一个心理学家针对每一位角色著书,依次就他们的身世经历分析他们的心路历程。
在漫威世界中最广为流传的那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便是小ds蜘蛛侠投身争议的原因。而与之相对的是,绿巨人的出手则几乎全源自本人的暴怒,多少场战斗的结果都是军方在为它收拾烂摊子。至于最为平民大众熟知的阔少富翁钢铁侠,则更是单纯地为满足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这才成天穿着他的战衣飞来飞去——至少开端如此。
很光荣很伟大,但剧情却实在垃圾。一个英雄,一个反派,一顿大乱斗,毫无营养可言而只是为满足中二少年的纯真梦想罢了。剧情结构相似,每一篇漫画的结局也都大同小异,都必然是反派被踢上天空,然后还要再喊着“我还会回来的”这种每每都真的被编剧们实现的台词。
简而言之就是,太没品位了,至少爱丽丝是这么想的。
但dc漫画的世界却截然相反。
正义联盟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侦探、冒险的主漫画类别更不是白扯的。超人、蝙蝠侠、绿箭侠、超胆侠,亦或和蜘蛛侠较为类似的闪电侠,和满口英国腔的神棍康斯坦丁,大家可都是百分之百的全职超级英雄,也就是说,打击犯罪。
打击犯罪啊,这绝对完爆漫威的那种无脑反派大乱斗无数倍!
虽然爱丽丝上辈子确实比较爱看漫威宇宙的系列电影,从《钢铁侠》到《复仇者联盟》到《银河护卫队》等几乎一集不落,但那单纯就是因为dc的电影少得可怜而已——当然,电视剧方面自然就截然相反了。
试问,同样是作为一个超级英雄,然后和一个超级反派对战,以下两种情况,究竟哪一个更有趣?
第一种,爱丽丝套上一身钢铁侠战衣飞上天空,然后远远看到变形金刚站在帝国大厦的顶上。然后,变形金刚要把她打下来,她则要把变形金刚干下来,再一阵超考验工业光魔专业性的实施大战后,英雄干掉反派,顺便帝国大厦也没了。
第二种,有犯罪分子想要盗取“保护伞财团”的机密情报,于是爱丽丝首先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然后开着蝙蝠车,以基本是个正常人的方式潜入黑客老巢,再用突击步枪和擒拿术将其拿下。
的确,第一种很牛逼,但想也知道第二种才更有可行性。
对于纯粹为了看漫画爽一把的中二少年,第一种当然是最佳选择,尤其在漫威影业开启了电影漫威宇宙后。
但对于真的、真的、真的可以玩把超级英雄游戏的爱丽丝本人,当然是第二种才更有可行性了!
心态决定发展路线,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对与爱丽丝,相比之将自己发展成“绿魔”或就是“钢铁侠”神马的,当然是“蝙蝠侠”或“绿箭侠”,甚至于“小丑”和“金并”才更现实和恰当,也更具可行性。
“作为邪恶boss的老巢,或者说超级英雄的秘密基地,咱们已经具备了绝对完善的基础条件,就差一些针对性的强化了。”
完全就是调皮熊孩子找到了心爱玩具的样子,爱丽丝兴高采烈地对周围人道:“就像吸血鬼董事长的办公室肯定要有遮光板,毒枭老巢的墙壁里随时能弹出自动炮台一样,咱们既然有了这么株具备精神能量的花儿,哪有不好~好经营一下这研究所的道理?”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的理论,至少舞弥是根本没忍着她哧哧的声音,更一个劲地摇头。至于说杰克逊队长,他好歹也是三十岁的年纪,尽管难免感到好笑,却也颇像个慈爱地父亲般,看着毕竟年仅十七岁的小老板。
“所以舞弥,你暂时兼一下莫妮卡的工作吧,正好这里也有不少和黑水有关的事。杰克逊先生,你也留意。”
可怜杰克逊只是一个单纯的保安队长而已,所以当然只是点头道:“好的小姐。”
但舞弥可就不用客气了:“你就瞎折腾吧,真是钱来的太容易了是吧?”
可不是么,单是两年前买了几栋银座房产的投资,就让爱丽丝在这么短时间内,以一亿美元的成本,坐捞了十多倍纯利润。来钱轻松到这种地步,尤其还没有普通投资者那种焦虑的心情,她当然可以各种任性地挥霍了。
“首先是安保队伍的调整。研究中心这里,舞弥,我要有一支由黑水佣兵组成的,一个营规模的保安人手。没错亲爱的,三百人的纯粹的保安配备,不再是兼职清洁工什么的,要有一个排规模的狙击手队伍,一个班的电子战专员,二十四小时巡逻体系,无线电全面畅通。”
舞弥和杰克逊队长都在用心记着。其实惯例上讲,当一家公司、机构、组织发生各类意外后,总结经验教训下次不再犯,加强相关防护措施等行为,的确都是例行工作。爱丽丝忽如起来的念头虽然听着夸张,但本质上就是该做的事,只是……
“……真够可以的,三百人,你倒是真够自产自销的。”舞弥嗤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