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作还是女孩借酒装疯,她高举着酒杯,嘴里发出“咯咯”的笑声,不顾裙底风光已经暴露无遗,两步上了桌子,也不知是笑是哭,喊道:“我就喝了,我就不跟你回去。”
其实,这四名少年就是社会上最常见的二流子,仗着爹妈有钱,终日厮混在一起,仗着人多欺负人少,一旦遇到硬手立马就成了软蛋。他们三个,眼见这个貌似斯文的对手一拳便击昏了黄毛,剩下的哪里还敢动手,虽然“肉丸子”装腔作势的手里拿着了个酒瓶,可根本就不敢使用。
这斯文年轻人当然比我更了解这群人的特性,连正眼也不瞧他们,上前打算将湘儿从酒桌上抱下来。但这里,突然一个从过道中走过的人和他撞了一下,似乎这一撞是有意为之。
年轻人见状,好像吃了一惊,以一种古怪的表情望着他,那人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直接从酒桌上将已经开始浑身发软的湘儿拖下来,直接抗在肩上朝酒吧后门口走去。
这一切发生的过于突然,起初,我还以为是湘儿的人将她强行带走了,但却见年轻人伸手在胸口摸了一把,接着,“噗通”一声跪在地下,低着头,喘息变的十分急促起来。只听肉丸子在一旁犹如杀猪一般吼了起来,喊道:“杀人了!杀人了!”这下,酒吧里的人才知道发生了大事,几名看场的混头立刻围了过来,我也走到年轻人身边,只见他身前的地板上已经流淌了不少鲜血,只是因为他身上穿的是一身黑衣,对方行动又异常迅速,直到此时,我们才知道出了大事。看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屋子里想要带走女孩的,并不仅仅是这四个年轻人。
想到一个半大少女被一个出手便敢杀人的狠角色带走,而且还是昏迷状态,我没有多想立刻就跟了出去。酒吧后面是一个狭长阴暗的小道,只有肮脏不堪的积水路面和几个垃圾箱,而对方的身影刚刚转过墙角。见状,我几步便跑了过去,只见那人抱着女孩上了马路对面一辆黑色的轿车上,驾驶员扔掉手里的烟头,转脸朝我看了一眼,立马就开车离开了。
虽然只有一眼,但我肯定牢牢记住了他的长相,因为他长得确实很有特点,一张消瘦苍白的脸孔上梳着一个背头,所以这五官那看的是清清楚楚。这人除了鼻挺眉长,左脸从下巴到眼眶下方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这让本来应该是样貌英俊的年轻人,顿时显得狰狞凶残。
女孩落入这两人手中,那后果吉凶难测了。不过,他们开着车子我是无法跟上了,刚要离开,忽然后门打开,只见四五个年轻人走了出来,一人指着我说道:“还有这个人。”
他们听了,立刻冲上来将我围在中间,为首者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看样子就是个社会人,他紧皱眉头,对我说道:“你为什么要跑?”
我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他误会我离开的用意了,便说道:“我跑什么?你们误会我了?”
“没跑,你溜得比兔子还快?我实话告诉你,今天不把小姐的下落交代出来,你肯定走不了?”
“那你把手机借我用下,我给家里人回个电话再说。”既然出了人命官司,我肯定要去警局接受调查,所以,我想打电话给马晓霞报个平安,省的她们总等我不回去,又得担心。
那人面色大变,急道:“行啊,绑走了徐大姐的女儿,被抓住了居然一点都不紧张。我算你他妈的有种,我倒要试试你,究竟有什么能耐。”说罢,他使了个眼色,几个人都将藏在身后的木棒拿了出来。说实话,我真心懒得和他们做纠缠,伸手一把抓起他来,远远丢进巷子深处,那中年人摔得连哼都哼不出来了,我冷冷问道:“你们,还有谁想动手?”
我话音之下,一片寂静,有的人不自觉便将手中的棍子重新藏到了身后。显然,这些人,连一招都不配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