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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杀人的 女剑神(求收藏)(1 / 3)

这世上最悲凉的风景莫过近乎凄怨的白雪,而这世间最温暖的风景莫过于和煦的春草。

当白雪之下,春草遍野,便是这世间最独特的风景。

草原,一望无际的草原。

从天际那头一直绿到这头的草原。

一望无际的翠绿中,又一道长得宛如地平线的白色画布!

那是雪山,绵延不断的雪山!

从草原的这头一直能够延伸到那头的雪山!

这里是昆仑雪山南境的东胡草原!

广袤到无际的草原上牛羊成群,这里是游牧名族最喜爱的草场!

今年的收际好些,没有往年的大雪灾更没有蝗灾,所以,草场肥美,牛羊成群!

无私的大地供养着勤劳的人们,给予他们食物以供生存。

这里,不是天堂,但是却胜似天堂!

天晴着,蓝天清澈,万里无云。

有微风,能够吹动沁人心脾的草木花香,让人沉醉。

这里,是东湖人的牧场。同样也是东胡人的故乡。

清爽豪放的歌谣蕴含着磅礴的气势,穿过无云的天际,穿过碧绿的荒野!

一湾小河,从极远之地的天尽头蜿蜒而下。

一个千人的东胡部落坐落在这片草场里。

太阳挂到了头顶,一天之中最好的时刻到来。

阿妈叫喊着孩子开始吃饭,家家户户都升起炊烟。

破旧的帐篷虽然开起来寒酸,但是却又有着家的温馨。

祥和,平静,这是整个部落所一生追求的生活。

羊群像是一簇簇白色的雪花将绿色的大地点缀的分外好看。

人们欢笑着,高歌着,因为他们欢喜以及幸福。

阿史那满足的喝了口马奶酒,他觉得活着真是好极了。

活着。能够吃喝玩乐,能够守着家人,看着儿子成为草原上的猛士,这一切都让阿史那觉得活着真好。

坐在马背上驱赶着羊群,阿史那觉得自己过得简直好极了。

丰收的年岁里,人们会忘掉曾经灾难带给人的痛苦与绝望。随之而来的,是对生活美好的期盼以及向往。

只是,这一切,并不能长久。

大地不知怎么的忽的觉得有些颤抖,很轻,让人无法察觉。

但是,忽然而来的心悸却让阿史那的脸色一白。

他忽然有了种很不好的预感。

他从马背上跳下来,然后苍白着脸将脑袋贴在大地上用耳朵倾听着大地的脉动。

轰隆隆!

大地的嘶鸣虽然很轻微,但是,却像是最锋利的弯刀一刀劈开了阿史那的身子。

他开始颤抖,他开始流泪,他开始流冷汗!

就再他直起身子再次爬上马背的时候,他已经觉得失去了力气。

因为,天际的那头,来了一道洪流!

那是各色的东胡马,以及,马背上穿着兽皮制作的粗浅衣裳,和那宛如月牙般的银色弯刀。

他们,是东北雪原里的野蛮人!

“蛮人来了!蛮人来了!”

阿史那鼓足了最后的勇气然后声嘶力竭的大吼了两声,凄厉的尖啸传的好远,传的让整个部落彻底崩溃!

轰隆隆!

你实在是无法想象马蹄声是怎样变成惊天动地的惊雷声的,你更无法想象,马群像是决堤的洪水铺天盖地的涌来!

杀气,像是海,夹杂着咕噜噜宛如野兽嘶吼的叫声拍打着东胡人的心灵。

他们,是雪原深处吃人的恶魔!

他们的弯刀,会砍下所有人的脑袋。

他们,更会霸占以及掠夺你的一切!

他们是人间的恶魔,更是尘世间还未进化的野蛮人!

虽然他们野蛮,但是,他们却更加强大!

还未退化的野兽因子会让他们成为最勇猛,最凶狠的兽!

人,怎么会打的过兽呢!

阿史那顾不上羊群,他只想快马加鞭,带着他的老婆和孩子快逃,快逃!

羊群的速度很慢,所以,它们第一时间便遇上了那狂猛的洪流!

刀,无数的刀!

血,无尽的血!

寒光像是天际的星辰亘古冰冷,刀锋无情的挥下,一轮,两轮,三轮,无数轮!

刀光卷起赤红色的血!

那样的快刀足以切开任何生灵的血肉!

所以,他们狂吼着涌来,马蹄渐起鲜血,在羊群踩出一条血肉做的路来!

他们,并不是想要杀了所有的羊,他们只是想清理出一条可以快速到达部落的路!

千骑,这批蛮人足有千骑!

近千骑的蛮人组成一条让人发疯的大河狠狠的凿穿了羊群,然后,他们淹没了部落!

木弓射出的用石头磨制的箭矢犀利刁钻,只需要借着马力射出去就足以射出用羊皮胡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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