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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两个人的心思(求收藏)(1 / 2)

人活着,得靠着寄托活着。

每个人的寄托或许会很多,但是,一定会有一个名叫家的寄托。

家,因为长情与温情而创造出来的词语。

这里有你的爱人,有你的亲人,有你一生无法割舍的人。

漂泊是世间可怕的苦难,没有经历过漂泊的人很少能懂得凄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而坚持世人能够漂泊下去的,也唯有家这个词了。

没有家的人会去寻一处好地方,然后结婚生子,过了一二十年,待孩子们长大,这个地方也就是他的家了。

相比于有家却要漂泊的人,这样的人或许会幸福些。

因为,他们不需要再感受一遍心头被割裂一般的痛苦。

草屋还是之前的那个草屋,庭院依旧是之前的那个庭院,只是,小花却依旧舍不得离开。

鸡舍里的两只老母鸡咯咯的叫个不停,也叫得小花的心思越来越乱。

山间的晨曦很清冷,冷的让人有些颤抖。小花,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难过的缘故总是在灶台旁发抖。

离别来的如此突兀,让人连一丝回念的余地也没有留下来。

昊天城?

那是神州最有名气的大城之一,那个地方也自然会比这个地方好一千倍,但是,小花依旧舍不得离开。

舍不得离开,是因为这里有太多需要回念和记忆的东西了。

七年前,她被朝歌捡回山头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刚刚记事的孩子。只是几个转眼,她仿佛已经长大,长大到不得不去面对生活的煎熬。

也许,成长都是在泪水中催生的吧。

小花被烟熏的想要流泪,但是,她终究没有留下来。

因为,她很早之前就明白,生活不是自己一厢情愿就能有所改变的。

少年人总会有那么一丝不安于现状的心思,所以,他们离家出走,然后行走江湖。名与利,在那江湖里斗个你死我活,直到厌倦了,才会思索着安定平安。

朝歌到没有什么其他心思,他只是想出去看看其他的风景。

生活对于朝歌来说,就是与小花一起看不一样的风景,他,就会很开心。

生命的意义在于价值,而价值的定义又取决于主观意识,所以,朝歌觉得这样的生活就已经很好很好了。

守着一座城终老,然后与一人白首,朝歌只要想想都会美的笑醒。

无疑,昊天城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小花便是这样的一个人。

喜欢,有时候就是这样的简单。

只要你的心因为某个人而跳的快了那么一下,只要你的想念多上那么几次,只要你注视着某人的笑容而会心的微笑,爱情便会降临到你的身上。

不必因为自卑而不敢承认,也不必因为懦弱而拒接这样炙热的情感,只需要你在心里给自己一句是的我喜欢她,恋爱的价值也就够了。

朝歌忘记了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转世而来,已经忘掉了太多东西。

直到他昨天拥抱小花,看着小花的欢笑与眼泪,他才明白,原来他想念她是因为喜欢啊。

是啊,喜欢,以一个男人的目光去注视一个女人。然后,去喜欢。

朝歌的眸子很好看,清澈的像是一汪秋水。

小花坐在灶台前哭不出来,便只能红着眼发着呆。

朝歌知道小花难受,但却并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一个人总要忍受些什么才会成熟些。

他靠着厨房上黝黑的门框便也呆呆的看着小花。

小花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名字,平常的让人听过一遍之后便不会有兴趣听第二遍。

然而,小花并不是一个让人看了一眼就不想看第二眼的姑娘。

靛蓝色的长衫紧紧的束在身上,以至于让小花看起来英气十足。

小花长的不怎么白,也不怎么漂亮,但是,那张俊俏的脸却很是耐看。

明明是人世间最平凡的眉,也明明是人世间最平凡的眼,但是,长在小花的脸上,却就成为了让人一辈子看不够的容颜。

小花个子不是很高,但是因为显瘦便会觉得秀气的厉害。

小花喜欢穿素色的衣裳,黑色,蓝色,靛蓝色,都是她最爱的颜色。

外门弟子,没什么好衣服穿,倒不是外门弟子穿不起,而是宗门不让穿。

不知清雅,何以修仙。

所以,整个神州的修士大多数都是一身素色的衣裳,很少有人披红带紫的。

好在外门地处一年四季如春,也没什么特别冷的日子,所以一身粗麻长衫便足以御寒。

衣衫洗的有些发白,但是,却被熨烫的跟新的一样平展。

这,本来就是生活。

简单朴素的穿衣风格,也正是朝歌与小花的生活准则。

因为,他们本就喜欢这样简单的日子。

就像,每天的早晨不是馒头就是米粥。

今天,小花做的早饭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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