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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有说有笑那些年(1 / 3)

五年前,无殇世子在金陵未央宫召开了一场名为‘文华会’的国宴,统邀锦州各国君主参加,意为以酒论道、以诗会友。但其中的敲打意味,恐只有云阳五世家家主这样的身份才能嗅到几分。

作为无殇世子的准妹夫,慕怀风自然随同老爷子参加了当年的文华会,那时候的他还是一年破八转的少年天才,备受瞩目,更获赠未来嫂嫂、云阳第一王妃--冷禅语的‘此子大器,必上青云。’的美誉。

只可惜自那以后,慕家世子武道修为停滞不前,遑论跻身那‘何日上青云,今昔踏玉宇。’的青云榜,更不用提那青云之上的琅琊榜。

自古红颜多薄命,永乐七载,无殇王妃据传因病逝世、厚葬于林氏皇陵,破格获封‘圣显’谥号。这位生前背负骂名无数的女子为云阳皇室诞有一子,唤作林飞尘,小名悦心。这位云阳林氏最年轻的小皇子最为亲近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细姑荆月,更是一个劲儿的称慕怀风为:姑父。

慕怀风忆起当年事,想着很久未听到悦心小家伙跟在身后,一个劲儿的喊‘姑父,姑父’了;说来好笑,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郎被一七八岁的孩童追着喊姑父,委实有些心理压力。

慕怀风把那生根面皮放在桌上,看向帕特里克,问道:“不知国主可眼熟朗殊?”

看着较之去年立春,少年越发坚毅的脸庞,帕特里克压下讶然,老实道:“实不相瞒,我在去年春天见过朗殊小友。”

取下面皮的少年轻轻摩挲着腰间短剑,想着一年前小姑娘果真在唐不拉救下的自己,他很想问问当年事,可时间实在所剩无几,只得加大了声音,“国主,你再仔细看看,五年前,我们见过的。”

似怕身前帕特里克认不出自己,慕怀风补充了一句,“五年前,未央宫的文华会上,我坐在荆月公主身旁,当时国主与乌兹女皇邻座。”

少年的记忆一向很好,加上帕特里克的吨位实在让人很难忘记,再说那次宴会就只有乌兹一个女皇,就越发令人容易记住了。

优秀的女人,最容易被人惦记,自古都是这个理儿。

当然,慕怀风不可能会去惦记一个风韵犹存、身居高位的女皇;再说,当时的少年也没到惦记的年纪,他只知道百花巷的棉花糖很甜、后山的星星很亮,荆月丫头笑起来的俩个梨涡很美。

肥胖国主经他这么一提醒,仔细端详面前少年片刻,提高了声音,“朗殊小友莫不是当年一连破八转的少年天才?”

“云阳慕家,三代子孙慕怀风见过国主。”慕怀风平静起身,对着帕特里克行了一个晚辈礼,声音平静有力。

夜风入殿,吹乱了少年发丝。他依旧穿着那件很普通的长衫,只是多了颗玄色纽扣;他的靴子有些旧,但很干净;他的眉眼灵秀,犹有稚气,只是寻常。

他向前一步,便站在了整个世界的面前;他对人行一礼,整个世界便随之弯腰。在这一刻,他的普通长衫,仿佛变成了皇袍,我不刻意,贵气自成。

帕特里克眼前一亮,仿佛整座寝宫都明亮了起来。少年就像此时灼灼燃烧的炉火,平和而温暖,但必须保持着足够的敬畏与距离。

“家母,大陆第一美人,云蔷薇。”

少年看着眼前有些呆滞的肥胖男子,平静而骄傲的说道:“家父慕天钧。”

随着这俩个名字的响起,行宫内的氛围一瞬间变得压抑沉默,帕特里克觉着身子更冷了,好似置身于窗外的秋雨中。

簌簌的衣衫摩擦声响起,这位伙夫出身的国主慌忙起身,毕恭毕敬地对着眼前少年行了一礼,颤声道:“帕特里克见过帝狮之子。”

慕怀风有些拘谨,赶忙将身前男子搀扶而起,“国主还是唤我朗殊吧,帝狮之子怪不习惯的。”

帕特里克显得有些受宠若惊,屁股微微沾在小榻上,恭敬道:“当年帝狮何等风采,我等又怎敢对帝子不敬?”

慕怀风重新坐下,亲自接过茶壶,将二人的茶杯斟至七分满,道:“帝狮之子,不过是家父当年风采所给;如今的我,不但玄元尽失,更是沦为了一个小小影卫,哪能承那无上称谓。”

“国主定有耳闻,自‘文华会’落幕后,朗殊武道修为停滞不前,更被暗地里骂作‘狮父犬子’,实在有辱父亲当年风采。”慕怀风将茶壶放下,声音有些感慨。

关于生身父母,本是世家子的他知之甚少,陆续从喝醉酒的老爷子口中细碎得知,父亲曾是大陆最强的修者,母亲则是大陆最美的人。可最强是多强,可否强得过千年来星空下第一人--徐势舟?最美是多美,相比荆月的梨涡、席萝的眸子,又当如何?

慕怀风少时常常与自幼一同长大的百里、荆涛在百花巷对面的抚仙楼听说书人讲那山神鬼怪、奇闻异事。有一次,金陵说书人讲的便是慕家二爷,也就是少年父亲。

话说金陵有位俏郎二公子,偏好手书与丹青,常年流连酒坊青楼,颇有‘酒不醉人人自醉,暖帐芙蓉被’之风流。就是这样的一个十足纨绔,在及冠之年一朝闻道,成为大陆有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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