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念不说话,林暮年挽起袖子帮她忙,其实纯粹的像捣乱,看到她闷着脸,就有意的想逗她开心。
这个男人,脸皮厚的超乎她的想象,她催促着他出去,他就赖皮起来,像粘皮膏药不肯移出半步。
地道的老北京炸酱面,做起来步骤本也繁琐,他要能真帮也好,不能就当他真是捣乱,对于一个有钱人,浪费一点儿菜钱,太不值得一提。
言念塞给他一根黄瓜,再递出刨丝器,无奈说:“想帮忙,就帮我把黄瓜削成丝。”
林暮年应声忙活,言念的视线落在他的手臂上,一个牙齿印的伤疤,上次不经意间看到,便一直好奇着。
她忍不住问:“你那手臂怎么了?”
“这呀,”林暮年抬起手,伸到她面前,说:“被我女人咬的。”
“还伤口看着已经挺久的,你女人可真多。”言念睨着那伤口,不咸不淡地评价,木着的脸看不出高兴与否。
“生气了?”林暮年轻笑说:“在你之前,我只谈过一个女朋友,就是那次在顾甜家提及过的那个赵嘉琦,可这伤口不是她留下的,我向来专情专一,自然也不会在外面乱搞。可你猜,这是谁咬的?”
言念瞪着眼,“你妹。”
林暮年一脸无辜,“你骂我干嘛?”
现在的人思想都太污,一个正常的回答,也能意会出另一个意思。
言念翻眼,“我是说,你的手是你妹咬的,你想哪里去?”
“不是,阿晚就算有豹子胆,可在我面前也是有心无胆。”林暮年黑深的眼眸望着她,似乎要将她吸进去,低沉的声线引导着她,“不是我的亲人,不是前女友,你再猜,那个女人我们都认识,是我喜欢的。”
答案太明显。
可言念还是难以置信,她的表情全是不可思议,“你说这是我咬的?怎么可能,不要睁眼说瞎话,冤枉我。”
“你真忘的一干二净?”林暮年摸上那道伤疤,回忆起过去,说:“你19岁那年,在你母亲的葬礼,最后你昏倒的那一刻,是在我的怀里。”
他掰正她的身子,“阿言,我们老早以前就认识了,甚至早在你母亲的葬礼前,我们就曾经见过一次,只是你忘记了。或者说那个时候的你,压根就没将我们的相遇放在心上,那个时候的你,眼里似乎只有林墨的存在。”
言念整个人都愣愣的,因为太过诧异,傻得都反应不过来。
有些缘分,真的很不可思议,19岁到现在相隔六年的时间,太长了,可没想到他们还能相遇,有时候命运,真是奇妙。
言念甚至连脑子似乎都迟钝了起来,只知道傻看着他,良久,才记得问出心中的疑惑,“可你怎么就能认出我?”
林暮年语气宠溺,“还记得顾甜的婚礼现场吗?她喊你馒头,19岁那年,她也一直喊你馒头。”
“可……”她的问题太多了,心里太诧异了,心情太……激动?
不,心头的滋味太多,太难以言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