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盘在多蒙城开始了他认为“非常有前途”的都市混混的生涯。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是华夏的古语,在非洲同样适用,而且果里米地区饱经战乱,那些从军队退役下来的士兵们到了地方上之后,没有技术,他们在年轻时代受到的培养就是杀人。
这些人唯一的长处就是逞强斗勇,茱莉娅根本不管社会底层那些混混的事儿。
果里米就有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上层社会歌舞升平,一片繁荣,下层社会打架斗殴,寻衅生事,流血不断。
上下两个层次的社会泾渭分明,互不干涉,街头的混混你杀我我杀你,斗得不亦乐乎,有钱有势的人照样开酒会,招待贵宾。
戚盘是一个实实在在上流社会出身的贵公子,也是一个皇亲国戚,但是他不思进取,偏爱打架斗殴,就这样卷入了混混们的争斗之中。
刚开始,戚盘天天挨揍,他一个人身手敏捷不顶用,手下的那些人都是混吃混喝的主儿,就是有几个“理想坚定”的人,也不是打架的好手。
跟街头混混碰上之后,基本上是一触即溃,剩下戚盘一个人难敌四手,被不讲究规矩的混混围着打,最后带着满身累累的伤痕回家。
史红云见状大怒,简直不敢相信多蒙城里面还有人敢打她的儿子。
她也没有多问,带着手下的保镖把街头混混们一顿狠扁,然后扬言:“谁再敢打我的儿子,别怪我心狠手辣,杀光你们这些混蛋。”
混混们再能打,也打不过拿着高薪,职业打手出身的保镖啊。
于是,戚盘在城里有了名气,基本上没人敢招惹他,戚盘抢地盘,混混们就把一些油水不多的地盘送给了他。
戚盘也不收保护费什么的,因为他不缺钱啊,就是少年的心性,觉得做老大威风八面,出门在外有人点头哈腰打招呼倍儿有面子。
几年之后,随着他见多了社会人社会上的事儿,开始有了“理想”,总觉得拿着妈妈的钱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了,于是学着其他的混混一样,收保护费。
戚盘出身显贵,也不愿意欺负那些小商小贩,他收大哥的保护费,他要做多蒙城的“一哥”,说白了就是黑吃黑,让那些混混们给他钱。
戚盘的想法是好的,却触犯了大哥的直接利益,那些大哥都是拿着性命拼杀出来的地位,绝对不是软柿子,谁想捏一把就乖乖服从。
有一次,戚盘带着几个跟着他混的兄弟在一家酒店吃饭,离开酒店就被一伙人堵在酒店的门口,不容分说就开打。
现在的戚盘可不是几年前的那个少年了,他的身材像是十七八岁的青年一样,浑身上下都是平日里打熬出来的力气,身先士卒冲进了混混们的圈子里。
戚盘仗着身手敏捷,武功高强,很快就把十几个混混打倒在地。
经过询问,得知派来小弟寻衅的大哥名字,一不做二不休,戚盘立刻带着手下的混混杀到了那个大哥的家里,手里拿着球棒的戚盘冲在最前面,两个回合就把心中不服的大哥掀翻在地。
然后戚盘一只脚踩着大哥的头,一只手提着球棒,居高临下地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弟啦,帮我做事吧。”
“呸”这位大哥很硬气,带着年轻时候军旅生涯的血性,当场啐了一口浓痰,说道:“要杀要剐随便,想骑在爷爷的头上拉屎那是不可能的。”
“小子,给你脸不要脸。”戚盘大怒,直接把这位不上道的大哥用球棒打死了。
出了人命,按照道理说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但是法院是茱莉娅开的,主管司法的官员看到是戚盘犯了事,吓了一跳,不分青红皂白,判了个防卫过当的罪名,入狱两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等于直接把戚盘放了出来。
法院的宽容给戚盘提了个醒,从此之后,凡是杀人这种事,要么不参与,要么暗地里下手,绝对不再公开杀人了,即使法院是茱莉娅妈妈开的,他也不好意思麻烦人家。
拳头硬,在文明不够先进的地区基本上就等于真理。
戚盘打死了那个不识相的大哥之后,恶名远扬,多蒙城基本上没人敢招惹他了,关键一点是,别人不敢杀死他,因为那是有背景的皇亲国戚,他的妈妈史红云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而且茱莉娅还有女王的身份,抄家灭族都是分分秒秒的事儿。
但是戚盘杀了别人也是白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谁敢跟一个手上拿着免死金牌的人斗争啊?
戚盘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把多蒙城的混混给统一了,他是当之无愧的一哥,下辖三万多个处于社会底层的混混,终于实现了拥有员工几万人的目标。
戚金终于知道他的一个儿子混社会,顿时大怒,在他看来,混社会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打了一个电话,史红云把戚盘带到了水榭,向戚金当面解释怎么把孩子推向了社会人那一边。
史红云早年就是月姬帮的大姐,对于戚盘的理想并不是很感在意,要不然的话也不能在戚盘挨打之后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