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帕敢军人的质问,戚金摊摊手说道:“你们看,那些敌人已经玩儿完了,他们非死即伤,你们过去打扫战场就成了。”
事实上不是戚金说得那么简单,敌人还有后续的攻击力。
全身都是铁质的家伙陆陆续续从后面的道路开过来,这些家伙十分霸道,凡是拦住去路的军车,直接推倒,掀翻在一旁。
那是坦克车,一个接着一个冒头,戚金有点傻眼了,看了看手里的M61,没了子弹,真的成为不如一根棍子的武器。
他猛地回头,厉声喊道:“谁有穿甲弹?狙击步枪?”
他的话,大多数人听不懂。男军人是唯一懂得汉语的人,急忙把戚金的话传下去,很快就有人送上一杆M900狙击步枪,里面装着的就是穿甲燃烧弹,这种子弹穿透装甲钢板之后,释放出燃烧点极低的金属液体,几乎是见着空气就会熊熊燃烧起来。
戚金没见过M900,却懂得如何推进子弹,所有的枪械原理都是差不多大的,不外是顶上子弹,然后瞄准射击。
坦克是随后追上来的,他们上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是满地的尸体,军车变成了破铜烂铁,目标人物还没看见。坦克车开始混乱起来,有的奋力向前,有的停下来四处开火,当然了,开火的也是盲射,不远处的山坡处处开花,璀璨的火药爆炸在黑夜里十分耀眼。
戚金沉着瞄准,他的眼睛在黑夜里也能看得清楚,对准了坦克车的瞭望镜射出一发子弹。这就是戚金吧,一般的人根本看不清楚瞭望镜的位置。
坦克车的瞭望镜只有三寸长,两寸宽,而且是防弹玻璃,一般的子弹一下子打不穿。戚金射出去的是穿甲弹,他在警校的训练基地就是神枪手,加上狙击步枪的瞄准镜锁定了目标,自然是一枪奏效。
子弹穿透了瞭望镜,射入坦克车,里面燃起汹汹大火,几分钟之后,坦克车的弹药库发生了爆炸,四周的军人纷纷受到了波及,被炸死或炸伤。
戚金使劲捶了一下拳头,回头说道:“我带十个人,带我带上穿甲弹,其余的人去保护小姐,如果小姐受了伤,我要了你们的命。”
在这之前,戚金就是一个不出名的小人物,纵然是孙昭的男朋友,也没有任何的战功。在铁血军人中没有任何的威慑力。
这一战,将是戚金的成名之战,从此一战之后,帕敢的军人中没有不认识戚金的。人人以认识他为荣,争相传阅戚金的照片。
战场就是这样的,崇尚英雄,只要一个人所向披靡,消灭的敌人最多,那么他就是王者,能命令其余的人。如果戚金只是一个小兵,他还不具有发布命令的地位。但是戚金是孙昭的男朋友,还这么厉害,一个人就把敌人挡住了。
这是身份和能力结合在一起的威慑力,从心理和精神上的占领,一下子就折服了所有的人。
那个军官也是不止经历一场战争的人物,很有决断力,马上命令道:“我们服从戚先生的命令,留下十个人和所有的穿甲弹,其余的人立刻向后转,跑步去支援其余六支部队,立刻把我的命令传到各个连队。”
这一支狙击部队的人数足足有五千人,由于戚金的横世出击,解决了一方敌人,所有的人立即去支援友军。使得帕敢地区的军事压力一下子减少了一半。这等于戚金一个人阻挡了一半的敌人,怒火被激起的戚金简直就是一个杀神。
这是他第一次参加战争,事实证明,他就是一个为了战争而生的战士,不怕死,勇敢冲天,用作弊的手法,阻挡了三千余人的敌军。而且这些人比杂牌军还要厉害的正规军。
戚金又打中了一辆坦克,爆炸的火光十余里外都能看得见。诡异的是,其余的坦克很快就不动了,整片战场陷入无比诡异的寂静中。
别的人不知道因为什么,戚金却知道,一定是黑猱出手了。要不然,在战场上不会出现这样的一幕。就在众人惊诧的时候,天空忽然传来一阵隆隆声音。
这是直升飞机的声音,由于直升飞机的速度只有每分钟六千米,音速是每分钟七千五百米,声音比飞机传播更快,所以,直升飞机还没到,隆隆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戚金的眼神犀利,首先看到了天空中飞机四周闪闪的灯光,这些灯光是飞行指示灯,原本很微弱,在戚金的眼里,被无限放大,成为最好的射击目标。
他嘴角噙着冷笑,接过一个弹夹,熟练地拉动枪栓,顶上子弹,单手托起枪管,瞄准了飞机的油箱,在直升机还有八九百米的时候,轻轻搂动扳机,一道火舌喷吐而出。
“嘭——”的一团火光忽然在黑夜里炸响,巨大的火团迅速蹿起,把直升机包裹起来。
“轰——轰——轰”三声不同大小的爆炸声传过来,第一声是油箱爆炸的声音,第二声是飞机解体的声音,第三声是机载弹药的爆炸声。
顷刻间,一架直升机散做零零碎碎的铁合金混合物散落在雨林中。
活着的,死去的人,受伤的人,一起呆呆看着天空。
整片战场没有其他的声音,人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