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可真是太神了!你说咋知道我是捡得书包呢?我从家过来的时候,我老伴儿还和我说呢,说咱捡了东西没及时交公,还给匿下自己用了,结果现在这书包还是那个丢了找不着的孩子的,可别回过头来人家再怀疑咱和这事儿有什么牵连!我当时就跟我老伴儿说,不能,人家警察同志心里头有数儿!你瞧瞧!怎叫我说着了!你真是神机妙算啊!”
沈大爷说完事情的过程,神经也放松下来,心里有些激动,看着秦若男的目光里多少带着一些讨好,说起话来就更是多了许多谄媚的成分,估计是搜肠刮肚的想要把夸人的好词儿都翻出来,最后居然连“神机妙算”都说了出来,只把秦若男和安长埔说的哭笑不得。
“我家小孙儿今年6岁,比丢那孩子小一丁点儿,我和我老伴儿这几天看电视的时候还在想,这丢孩子的人家,指不定多着急呢!估计都得急疯了!这要是我家小孙儿丢了,我们老两口都没脸见我儿子和儿媳妇!”沈大爷说完,觉得有些忌讳,连忙对着地面虚啐了三口,“呸呸呸!我家孙儿不丢!”
“沈大爷,你是什么时间捡到的书包?书包是早就被人扔在里面了,还是刚刚才扔的?”被秦若男说中了书包来历,沈大爷的心结瞬间就解开了,人一放松下来,接下来的话题也比较容易打开,安长埔这下没有了顾虑,开始直截了当的询问起来。
书包在令人意想不到的城东群生村附近被找到,这就意味着方万很有可能是出现在那附近或者是被人带去了那里,沈大爷捡到书包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可能碰巧遇到丢弃这个书包的人。
沈大爷回忆了一会儿,时间上有些吃不准。含含糊糊的说:“我忘了当时是什么时候了,我自己在小棚子里修鞋,也没人给我定上下班时间,我一般就是等到天擦黑的时候就收摊,然后到周围去捡捡东西。捡书包那天也是差不多那个时候,反正天还没黑透呢,我们那片儿有个小厂子拆房,旁边儿好大一个大垃圾箱,我去翻东西的时候还能借着亮光呢,要不然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个书包在里头。当时周围除了我就还有一个捡破烂儿的。那个书包还是他先从一堆破纸箱什么的下面翻出来的呢,觉得没啥用,就给我了。”
安长埔点点头。在心里头约略的依照时下的月份、季节以及前些天的天气推算了一下,沈大爷捡书包的时间大概是傍晚五点左右,如果说是被人从一对破纸箱下面翻出来,搞不好已经丢在那里有些时间,想要借此找到弃包人的线索恐怕是没有什么希望。
随后安长埔和秦若男给沈大爷做了一份笔录。把他当天捡到书包前后的经过详细的记录下来,整个过程中沈大爷都对秦若男表现的特别崇拜,觉得是她的聪明帮自己洗脱了不必要的“嫌疑”,免去了许多麻烦,或多或少有点儿把这个姑娘当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处理完这些事,沈大爷才如释重负的离开了重案组。走的时候照旧是对秦若男千恩万谢,把秦若男弄得怪不好意思的。
“你也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老爷子夸你的话也不算夸张。”等沈大爷走了。安长埔倒也丝毫不吝惜称赞,由衷的对秦若男说,“你刚才把一些不起眼的细节贯穿起来,推断出书包的来历,不光是思维缜密。而且也恰当的在那个时候解开了沈大爷的心结,让后面的事情变得顺利了。功劳绝对是这个。”
说着他对秦若男竖起大拇指:“一开始和你搭档的时候,我觉得你是个做事又冲又硬的家伙,勇敢是勇敢,就是有点鲁莽,不考虑后果,现在看来,我那时候的结论有些太过武断了,你这个女人还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总结清楚的!”
秦若男抿着嘴笑了,心里犹豫着是该在这个时候表现的谦逊一些,还是大大方方的接受安长埔的赞美,这一犹豫的功夫,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作出回应,值班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陶音音从里面探头探脑的走出来,一看办公室里就只剩下安长埔和秦若男两个人,立刻跑过来,她已经重新换上了自己的衣服,把安长埔的那件卫衣叠的整整齐齐,递给他,笑眯眯的说:“我差不多也该回家了,衣服还给你吧!要是让我爸妈看到我穿着你的衣服回家,咱们俩以后可就真的浑身长嘴也说不清了呢!”
安长埔这才意识到,被沈大爷这么一耽误,外面天色早就完全黑下来了。
“你稍等我一下,我开车送你回去。”安长埔看着窗子上落下的雨点儿,对陶音音说。
陶音音也不扭捏,点点头,没有拒绝:“好啊!今天真是多亏有你,不然我可就真的要狼狈了!安长埔,你可真是救人于危难的骑士啊!”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秦若男在一旁插不上话,她默默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陶音音,发现这个女孩儿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娇态竟然有着独特的魅力,既坦荡,又暧昧,两种特质同时存在,非但不会矛盾别扭,反而显得时分大方亲热。
这样的举止,这样的性格,一定是那种从小就被视如公主一般宠爱着的女孩儿才能具备的,想自己这种人,至多能努力不去成为一个令人讨厌的刺头,想要像陶音音这样娇憨讨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