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某种意义上说,鬼奴已不算是真正的人,他们不会思考,只有些微小的本能,例如饥饿,需要用人的血肉来维持身体放慢腐烂的速度,因为鬼奴在制作前基本上是濒于死亡,周身各处机能萎缩,制作者用药物控制其心智,更使其体内筋脉倒行逆施,迸发出超越于人的能力,是以,鬼奴猎取不到人,唯有主人用药物来喂食,他们基本上不懂思考,更无感情,绝不会因为他是你的阿哥,而放弃对你的弑杀。
然,鬼奴不懂感情,侬志高懂,明知阿弟做了鬼奴便是死路一条,他还是心有不忍。
苏蔬明白,但凡一个正常之人,谁能手足相残,杀不忍杀,留下亦是祸患,她了解侬志高举步维艰,暗想若是能把鬼奴恢复成人,即他们原有的模样,岂不是好。
她这样一想,就想起洛神医来,听闻他有让人起死回生的能力,若是他在,或许可以有办法,突然就灵机一动,此去汴梁不是十万八千里,不如把洛神医请来,她随即对侬志高道:“我认识一个洛神医,非常厉害,濒死之人他皆能救活,我想,我们暂时不要杀了这些鬼奴,其中大概都是你的部族之人,你当然于心不忍,不如去把洛神医请来,有办法把你阿弟并部族之人救过来,岂不是好,即使神医束手无策,我们总算尝试过,再做什么,也心安。”
侬志高听苏蔬一言,眼睛发亮,“真有此等神人?好,只是我要立即回去雄风寨,那是我的部族聚居之地,我怕皮太守会用那些鬼奴袭击,若是请你回去汴梁。一路之上艰难不说,你又刚刚从汴梁出来,怎能让你折返。”
苏蔬心道,我当然不能回去,思忖一下,“这样,你找个人,我修书一封,送给我的管家,他自然会去找洛神医。反正那阮阿迷说了,这些鬼奴会有五年的生命,不差这几日。”
侬志高同意。遂决定带着苏蔬回去部族聚居的雄风寨,到那里找个可靠之人,往汴梁去送信。
当下两个人也不再歇息,立即动身启程,人命关天。容不得拖延。
苏蔬忽有所思,边走边对侬志高道:“既然阮阿迷近在眼前,咱不如顺手牵羊,把他役使鬼奴的灵药偷来,一则,一旦皮太守想用鬼奴对付你。有了灵药,就不怕,二则。那阮阿迷实在可恶,似人命为草芥,戕害生灵,教训他一下也好。”
侬志高赞同,想阮阿迷的行程应该亦是往桂州方向。与自己的行程并无相悖,顺路收拾他。解自己心头之恨,更是拔出祸端。
“喂,你是不是部族首领?”苏蔬试探的问。
侬志高淡淡一笑,“你又为何离开繁华的汴梁?”
两个人相视一笑,谁人没有故事,继续前行,水月相映,飘渺幽静。
晓行夜宿,苏蔬同侬志高走了能有七八天,终于在一个镇店发现阮阿迷的踪迹,他依旧背着那个大竹篓。
苏蔬和侬志高两个人尾随在他身后,看他进了一家客栈投宿。
随后,他们两个在其不远处,另外找了家客店,安顿好,就商讨怎样盗取阮阿迷的灵药,虽然侬志高功夫了得,但明着抢夺,只怕阮阿迷这样穷凶极恶之人,能害人为鬼奴,当然会有办法自保,灵药盗取不了,还会打草惊蛇,让他有了防备,失手后再想下手,会难上加难。
苏蔬心生一计,那就是狸猫换太子,她去街上买了一个和阮阿迷那个差不多大小的背篓,午饭时间,她溜去阮阿迷下榻的那家客栈,料他不认识自己,进去后,说是打尖,故意和阮阿迷邻桌,顺手把自己的背篓放在阮阿迷竹篓的旁边,装着狼吞虎咽的吃了几口,着急赶路的样子,然后丢了几个铜钱,起身就走,顺势抓起阮阿迷的竹篓。
谁知,阮阿迷有察觉,一把拉住苏蔬后背上的竹篓,道:“小阿弟,拿错了。”
苏蔬边抹着嘴角边指指地上的那个,“没错,你的在那。”
阮阿**邪的一笑道:“是错了,不信,你打开看看。”
苏蔬嘟嘟囔囔,“没错就没错,你看,这里面都是我的东西。”她掀开竹篓盖子,立即“啊”的一声大叫,急忙把竹篓丢掉,自己那个也不要了,腾腾就跑,原来,阮阿迷的竹篓里皆是毒物,蛇、蜈蚣、蟾蜍等等,各个盘绕纠缠在一起,密密麻麻,非常恶心恐怖。
她一路狂奔,跑回自己的客店,一头撞进屋内,见到侬志高,一把抓住他,哆哆嗦嗦的竟然吓到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了?发生何事?”侬志高急忙问。
苏蔬面色如土,双手胡乱比划,还是说不出话来。
侬志高拉着她在桌子前坐下,倒了碗凉茶,端着喂她喝下,又安慰一番,苏蔬才慢慢平静下来,带着哭腔道:“他的那个背篓里,都是蛇、蛤蟆什么的,吓死我了。”
原来如此,侬志高忽然想到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掌心大小的香囊递给苏蔬道:“这里面有我自己配置的药物,你带着,任何毒物都不能靠近你。”
苏蔬接过,左右看看,又放到鼻子边嗅嗅,还是狐疑,“真的?蛇啊什么的,闻到这个味道,会绕开我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