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莱厄斯抽出背上的大剑,大喊一声之后,就朝些列斯?兰萨冲了过来。
大剑长约一米五,光是握手的剑柄就差不多有三十厘米长。
凌厉的风从头顶吹来,些列斯往后退出两步,避开大剑重斩而下的锋芒。
一退之后,些列斯刚要追上去一剑刺向德莱厄斯的胸口,只见德莱厄斯斩下的大剑忽然又往上一撩,自下而下砍向他的肚腹。
无奈之下,些列斯只得放弃自己进攻的企图,再退两步。
些列斯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这柄双手大剑最少十公斤重,一般情况下,要挥舞这柄剑需要很大的力气,所以使用这柄大剑的人攻击的速度肯定不会太快,至少和自己的双剑是无法相比的。
可是眼前这个全身披甲的壮汉,却是将手里的大剑挥舞得像是一根轻飘飘的木棍,似乎浑然没有受到这柄大剑的重量的影响一般。
些列斯手上的双剑都是轻兵器,用来刺杀最合适不过,可是遇到这柄碰都不能碰的大剑却是大为吃亏,偶尔被大剑撞上,持剑的手便会一阵发麻。和他硬碰硬显然只会是自己吃亏。
仗着自己身形灵活,些列斯才勉强支撑到现在,换做旁人,此刻只怕已经是德莱厄斯这个狂战士的刀下之魂了。
些列斯现在最想要的,就是谁能把自己留在房间的长枪送来,凭借长枪,他自认可以和眼前这个挥舞着大剑的狂战士一搏。
如果再给他一匹马,他能有七成的把握在一个冲锋的过程把眼前这个步战高手干掉。
不过他现在没有马,也没有长枪,只有手上的两柄短剑。
“好,好,好。”昔?埃尔维斯鼓掌说道:“就这样吧!德莱厄斯,你被录取了,每个月两百第纳尔的佣金,你看怎么样?”
德莱厄斯收回大剑,微微喘了口气。
他点头接过昔?埃尔维斯递来的合同,在末尾签上一个潦草的签名。
这个价钱他很满意,他在菲尔兹威王国服役的时候,作为最精锐的狂战营的一员,他每个月也才八十枚第纳尔的饷银,眼前这个年轻人给自己的价钱可比以前要高出一倍多。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任务是什么?”德莱厄斯问道。
“你先把地址留下,等出发的时候我会派人去叫你的,至于任务,这个暂时还不能告诉你。”些列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德莱厄斯没有多问,拿了昔?埃尔维斯递过来的一半定金走出了大门。
“很厉害的一个战士!”些列斯看着德莱厄斯走出房门的背影说道。
“确实如此,在我认识的战士里面,步战他能排进前三!”昔?埃尔维斯说。
些列斯笑了笑,问道:“排第一的是谁?”
“没有第一,只要能进前三的人,都有可能是第一,这关乎三人的状态和运气,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凭借自己的实力凌驾于其他两人之上,他们之间的差距并不大。”
“那么……”些列斯好奇的问道:“其他的两个人都是谁?”
昔?埃尔维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道:“一个是来自格腾海姆的剑师,他的剑术一度让我感到惊叹不已,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但是他的那柄神奇的剑却一直让我忘不掉。”
“格腾海姆?”些列斯说道:“确实,格腾海姆的双手大剑师可是不弱于菲尔兹威狂战士的存在。”
“还有一个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是的,一个女人!”昔?埃尔维斯说道:“她的名字叫安东嘉,是来自北方冰雪之地迷雾山蛮族一个部落首领的女儿,听说她的部族被毁灭了,现在正流落于萨里昂王国,也是一个赏金猎人。”
“一个女人?”些列斯说道:“我可不怎么相信一个女人能有多么强大的武技。”
“你是怎么认识她的。”些列斯问道:“亲眼所见?”
昔?埃尔维斯点点头,“那是一个冬天,我那时刚刚离开曾经的骑士团,正打算寻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就在一个酒馆之中,她被七八个喝醉酒的佣兵围住,这些佣兵企图玷污她……”
“如果那天你也在的话,你一定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她就把这些佣兵干掉了,不到一分钟,地上躺着的就只有那些喉咙上还冒着温热血液的尸体了。”昔?埃尔维斯睁大了眼睛,仿佛又见到那夸张而让人不敢相信的一幕。
“虽然你这么说,但是我还是不怎么相信!”些列斯皱着眉头说道,他觉得昔?埃尔维斯说的有些过于夸张了。
他的话刚刚说完,门口忽然出现了一个少女。
少女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狼皮袄,皮袄没有扣子,可以看到她里面穿着一件贴身的皮甲。少女的面容娇好,一头长发披肩,长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尤其那一双长腿,顺着狼皮袄下隐约露出的曲线望过去,便让人忍不住偷偷咽下一口口水。
“就是她,安东嘉,号称迷雾山最性感的野猫之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