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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八、奸细,受死!(1 / 3)

李岩和红娘子翻过一片山崖,终于遥遥地看到了一座隶属于广元的村庄,这位村庄的位置不算偏僻,就在广元城外一天路程左近,由于距离广元城比较近,朱军随时可以出城来处理这里的问题,因此没有在这里驻军,李岩和红娘子才能在不被朱军发现的情况下,悄悄地潜入到这里。

“红娘子,你上次对我说的一切,真的都是白水朱八说的?”李岩一边走,一边向红娘子问道,上次他把红娘子当成仙女,很是闹了一番笑话。红娘子好不容易才向他解释清楚,她说那些话,都是从朱八大哥那里听来的。

李岩心中不由得大惊,他不知道白水朱八居然有这等见识,于是就有了见一见朱八的心思。再加上李岩的家眷混在闯军的老弱妇嬬中,全都被朱八抓去了,他也必须要来寻找自己的家眷,这一趟潜进朱军的地盘,就成了势在必行之事。

红娘子不想被人认出来,因为她还没有想清楚怎么去面对马小天,虽然带着李岩摸进了朱军的地盘,却犹豫着要不要直接向广元去。李岩显然看出了她的犹豫,忍不住问道:“红娘子,你莫不是骗我的吧?你跟本不是朱八麾下的将领,朱八也没有说过你先前说那番话,不然你为什么不直接带我去见朱八?”

红娘子十分苦恼,总不能说“我在躲一个追求我的男人”吧?她只好含含糊糊地道:“现在还不是带你去见朱八大哥的最佳时机,咱们先在这附近的村庄里查探一番吧。”

李岩可不是笨人。从她的话中听到一丝异样的味道,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怀疑,好在红娘子天真浪漫,实在不像喜欢骗人的家伙,这才打消了李岩的许多顾虑。

两人走了一阵,红娘子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向李岩问道:“你说你的家眷被朱八大哥抓走了,那你有些什么家人啊?”

李岩听她这么一问,脸上顿时闪过一抹奇异的神色来,显得十分温柔。但在温柔中又带着一抹隐隐的担忧。他低声叹道:“是我的妻子,汤氏。我投奔李自成的时候带着汤氏一起,她是一个美丽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礼。贤良淑德。与我极是恩爱。闯军战败时。她与闯军的士兵家眷们混杂在一起,全都被朱八的人给抓了去,此时也不知道……唉……”

说到这里。他想到了三十六营的贼兵们烧杀抢掠的那些行为,在他编了“不纳粮”的儿歌之后,闯军已经有所收敛。但是他不知道朱八军的军纪如何,如果朱八军的军纪就和以前的三十六营一样的话,他那美丽的妻子,此刻只怕已经被人……他的心里不由得升起一阵寒意,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真实历史中的李岩投奔李自成时,已经是崇祯十三年十月,那时汤氏已死,李岩的妻子已经是红娘子,但是由于这个世界的事比起那个历史提前了三年发生,李岩并不识得红娘子,而是提前三年就带着汤氏投奔了李自成。此时的他与汤氏正是新婚燕尔,十分恩爱,心里是完全塞不下红娘子的,满满都是装着汤氏的身影。

见他担心的样子,红娘子笑着叹道:“这个你倒是可以放心,朱八大哥很会带兵,朱军的军纪极好,绝不可能发生奸淫妇女的恶事,不然我早就和他翻脸啦。”

李岩不是很相信她说的话,但却宁愿相信她说的话。

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村庄附近的田地边上,只见田里一片热火朝天的景像,这个小小村子里的所有居民几乎都在田地,正忙着从玉米地里收获玉米棒子。农夫们背着巨大的背兜,兜里满满地装着刚刚收获下来的玉米,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李岩心中一动,忍不住问道:“红娘子,他们种的是什么庄稼啊?我咋没见过?”

红娘子笑道:“你们读书人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没见过的庄稼多着呢。”

李岩脸色一正,严肃地道:“我可不是那种读书人,我是能分得清五谷的,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庄稼我都识得,但眼前这种东西,还是首次见到。”

红娘子便笑着道:“这东西叫做玉米,嘛……其实我也只见过它在生长时的样子,结出果实来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是朱八大哥今年春天才引进到广元来的新庄稼,据朱八大哥说,这种庄稼可以在很浅薄的泥土层上生长,非常适合四川,有了这东西,百姓们就不会饿肚子了。”

李岩“哦”了一声,兴奋地问道:“这就是那个所谓的……生产力?”

红娘子摊手:“别问我啦,我也不怎么懂。”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最喜欢的其实是打打杀杀,或者吟诗作对扮酷,对于经济啊、农业啊,什么生产力啊一类的东西是不太感兴趣的,李岩问她,她自然是一问三不知。

李岩也知道从这人嘴里捞不出来啥东西了,他只好亲自去向那些农夫们询问。

李岩很懂得与普通百姓说话的技巧,他摆出一副行路人的姿态,远远地向前方一个老农打了个招呼,然后摆出彬彬有礼的读书人派头,微笑道:“这位大叔,晚生是自河南逃荒入川的举人……”

说到这里,他故意顿了一顿,等那老农反应过来。那老农楞了楞,品了品李岩的话之后,顿时肃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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