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在这里纠结的不知如何是好,穿上鞋子后,已经两步跑到房门处的岳文婷,发现自己这个新妹妹仍然赖在床上没有起身,却有些奇怪了。w/w\w..
“林琳,怎么了,快穿上鞋啊!再不快走,可就吃不到了!”
“嗯……岳姐姐,你要是想去你就自己去吧!我不喜欢吃那家伙做菜的口味!”
曾经信誓旦旦的说过,‘绝不吃张劲的菜,怕被张劲的菜毒死’的林琳,为了不会因为出尔反尔的出现在刘爷爷的乔迁宴上,而被怪叔叔抓到把柄嘲笑;为了继续拒绝承认张劲的第三点闪光。还是决定在家里吃王阿姨的晚餐。
林琳纠结的下定了决心,但是她那句‘不喜欢吃怪叔叔的菜’的托词借口,却让信以为真的岳文婷,将那双炯炯聚光的小丹凤眼瞪得前所未有的大:
“什么?你居然不喜欢吃那个家伙做的菜?”
岳文婷的表情,简直就像是见到一个天大的怪人,这个怪人竟然有着与蜣螂相同的饮食爱好。所以,岳文婷那张比常人偏大的大嘴轰然洞开,恨不得能让一列满载的火车顺畅通过。
蜣螂是啥?是一种虫子,一种并不可爱小动物。
在华夏,这种小动物有一个不大好听的俗名,叫做‘屎壳郎’!很显然,这种动物和人的饮食习惯,相去甚远。
见到这位新姐姐一副见了鬼似的样子。林琳也有些局促了。但是不知就里的林琳,还是心虚的硬着头皮肯定道:
“嗯,是的!我吃不惯那个家伙做的菜!”
岳文婷虽然也是个脑袋缺根筋的直肠子,但是到底是年长了几岁,轮到玩心眼儿还是比二杆子的林琳强上一些。而且,岳文婷这个火爆吉娃娃和林琳这个自恋小飞女的性格、心性,至少有九成相似。
所以。岳文婷感同身受一下的话,很容易猜出林琳的一些想法。
所以。当岳文婷目光炯炯的盯着林琳看了一阵儿,发现这丫头的视线有些飘忽、有些躲闪,与自己嘴硬的时候十分神似。于是,岳文婷恍然大悟:
“你已经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天,该不会是还没尝过那个家伙的厨艺吧?”
“呃……嗯!”
考虑到这事儿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而且这些事情对这个性格相投的姐姐也没有必要太过掩饰,于是林琳在沉吟一下后。w/w\w..爽快的承认了岳文婷的猜测即是事实。
见到自己这个妹妹在这里住了这么些天,居然没有吃过一次那个家伙的手艺。岳文婷很是为这个没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妹妹感到惋惜:
“那就太可惜了!姐姐跟你说。这个家伙别看人品不咋地,猥琐、流氓、恶趣味、没风度……所有男人能有的劣性、缺点都占了个全,但是厨艺绝对是没话说!那些什么大酒店的大厨,什么八大菜系的名家,跟他比起来可是差远了、逊毙了!
所以,就算是跟那家伙作对,也千万别亏到自己。要做到‘吃他的东西,打他的脸’那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你现在赶快起来。跟姐一起吃他的去!”
岳文婷也不管门外北宫朔月的催促,大咧咧的扭头再次回到床边。拉着林琳就想往外走。林琳在与岳文婷拉扯两下后,忙不迭的将自己之前那句很决绝的‘我怕被你毒死’说出来。
“岳姐姐,我都那样说过了,如果再去被怪叔叔看到了,肯定要被他笑话好久,那多丢脸啊!”
林琳一脸纠结,一副对美食心动,又怕丢面子的神情。
对此,岳文婷拿出年长林琳几岁的成熟脸皮,很理所当然的劝解道:
“管他干嘛?吃到嘴里的才是最实惠的。再说了,那个家伙肯定就是不想让你吃,你偏要去吃的话才能气死他呢!只要你厚着脸皮,不爽的肯定是他。你为啥要遂了他的心意啊?”
林琳一想也对,想到自己白吃白喝怪叔叔辛辛苦苦弄出来的东西,肯定能让他抓狂。甚至有可能让那个家伙气的,就跟之前被自己偷了娃娃蛋糕后一样跳脚。
于是,林琳也就不再推脱,顺着岳文婷手上拉扯的气力跳下床来,利落的穿上鞋后跟岳姐姐一起走了出去……在海窝子村,林琳已经不会为自己脸上丑陋的疤痕而自卑,不敢见人了。张劲家里乡亲往来不断,短短的几天时间里,几乎大半个海窝子村的人都见过了林琳如今这副鬼样子。
还好,这些村民都很淳朴,不会用那种见鬼似的眼神盯着林琳看,更不会当面说什么会刺激到这个自恋妞儿的话。当然,背后有没有大妈大婶儿嚼舌根子林琳就不得而知了。估计会有吧,热衷于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更年期妇女,无论是在哪里总是不会缺少的。
因此,林琳在岳文婷的两句开解,解开了她怕因出尔反尔而丢脸的心结后,对于去凑刘爷爷乔迁宴的热闹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反而很是雀跃期待……天色已晚,连天边夕落的余晖都已经收敛殆尽,天地间一片黯淡葱茏。但刘老爷子家却仍然灯火辉煌,更甚白昼。
中午就已经在院子里支起来的巨大棚靠中